近日,國家能源局福建監管辦公室聯合多部門發布了《福建省全面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工作方案》,提出通過電價補貼、發電量獎勵、實施差別化排污收費、鼓勵排污權交易等手段,確保省內燃煤電廠2017年前完成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任務,并下達了改造計劃表。
具體來說,到2017年底,現役燃煤發電機組改造后平均供電煤耗低于310克/千瓦時,新建燃煤發電項目原則上要采用60萬千瓦及以上超超臨界機組,平均供電煤耗低于300克標準煤/千瓦時。相關部門將依法對不達標企業進行嚴肅處理,對已享受節能減排優惠政策但實際運行效果未穩定達到的進行通報,并視情節予以處罰。(通訊員李建發報道)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