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3日從省自貿辦獲悉,近日,省商務廳聯合省工商局、福廈海關、福廈檢驗檢疫局下發《關于福建自貿試驗區開展平行進口汽車試點工作的通知》,標志著福建自貿試驗區正式啟動平行汽車進口試點。
平行進口車是指未經品牌廠商授權,貿易商直接從海外市場購買,并進入中國市場銷售的汽車。由于進口地不同,可分為美規車、中東版車等,以區別于授權渠道銷售的“中規車”。
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可試點該業務:從事汽車銷售業務1年以上,注冊資本1000萬元以上;具備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自有或委托第三方保障的具備汽車維修、零部件供應、信息服務等相應功能的網點與設施,自建或委托的售后服務平臺應向所在地片區管委會備案;信譽良好,具有采購、銷售渠道和汽車銷售服務行業經驗;在自貿試驗區內注冊具有汽車經銷資質的全資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作為平行進口汽車試點的經銷商。
即日起,符合試點條件的企業可向所在片區管委會提交試點企業申請材料,經片區管委會認定并出具認定文件,再報福建省或廈門市商務主管部門,轉報商務部備案后才申領汽車進口許可證。(林侃)
來源: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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