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福建省發布福建自貿試驗區第二批27項創新舉措。其中,福州海關推出的開展對臺海運快件業務、放寬直接運輸判定標準等涉及貨物運輸的通關便利化措施為全國首創。
創新舉措中,福州海關支持在福建自貿試驗區福州片區、平潭片區開展對臺海運快件業務,協助地方政府完善海運快件監管軟、硬件設施。福州海關制定了《閩臺海運快件操作辦法(試行)》,目前已率先在平潭片區試點運行。截至5月底,共辦理進出境快件952票,貨值33.5萬元人民幣,總貨運量5857.9公斤。
據了解,閩臺海運快件以集裝箱作為運輸容器,增加了快件運載量,同時利用高速船舶(目前為在平潭與臺灣之間往返的“海峽號”、“麗娜號”高速客滾輪)運載快件,兼具空運速度和海運價格的優勢,運輸成本可比傳統的空運快件模式降低40%。
放寬直接運輸判定標準,即在福建自貿試驗區內申請享受ECFA優惠關稅待遇的進口貨物收貨人或其代理人,貨物經第三方中轉,無法提交相關證明文件時,海關可采用驗核集裝箱號及封志號的方式判定經第三方中轉貨物是否符合直接運輸要求。該措施突破了ECFA項下進口貨物經第三方中轉時,需提交貨物滿足直接運輸規則的證明文件的硬性規定,放寬了直接運輸判定標準,節省了企業為獲取相關證明文件而往返奔波產生的費用和時間,提高了通關效率。自5月5日公告實施以來至5月底,福州海關共計辦理涉及ECFA項下貨物報關單45票、貨值307萬美元,減免稅款238萬元。(記者 林圳勇)
來源:中國水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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