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福建近日開始施行《福建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管理規定》,全省建設項目環評實施分級審批管理,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一律不得審批涉及6類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這6類項目包括,國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設的項目;環境污染嚴重、污染物不能達標排放的項目;所在區域環境質量不能滿足環境功能區要求的項目;位于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內以及位于未劃定核心區、緩沖區、實驗區的自然保護區內的項目;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項目,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排放污染物的項目;不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和重點行業整治要求的項目。
來源:中國有色金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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