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聞網訊 記者9日獲悉,《福建省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六條措施》日前正式頒布實施。我省將鼓勵專業化能源服務公司與企業、工業園區、行政及事業單位等用戶合作,利用建筑屋頂或在海島、偏遠山區等無缺電地區以及道路照明、城市景觀、小區照明等基礎設施系統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支持個人利用自有住房的屋頂安裝、使用用戶側光伏發電系統,同時嚴格控制地面式光伏電站建設,在發展產業的同時保護好生態環境。
據了解,《福建省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六條措施》由省經信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科技廳、住建廳、國稅局、物價局聯合制定,提出從促進光伏產品應用、改進服務和管理方式、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提高產業技術和裝備水平、建設光伏產品檢測和認證體系、強化金融支持等六方面推動我省光伏產業發展。
其中,我省還將鼓勵光伏企業利用自主知識產權和品牌優勢,通過兼并重組及產業鏈生產協作配套、原材料共同采購、產能匹配、互相參股等措施,加快形成一批產值規模大、技術及設備先進的行業骨干企業。對兼并重組后產值達到10億元的企業,列入省產業龍頭促進計劃并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符合直供電條件的優先安排進場交易。
來源:福州新聞網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