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昨日,泉州市人民政府印發了《創建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城市進一步加快推進電子商務發展的十條措施》,針對泉州市加快推進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城市建設,把泉州打造成工貿電子商務融合之城,提出了十條措施。
十條措施分別針對網絡零售品牌的培育、電子商務平臺的發展、電子商務集聚區的發展、企業抱團開展網絡營銷、跨境電子商務服務配套的完善、電子商務可信體系的建設、電子商務服務業的培育、電子商務支撐體系的健全、電子商務人才培養、電子商務發展環境的優化等,從政策上給予獎勵和扶持。
市級財政每年將安排2000萬元作為加快推動電商發展十條措施的專項資金,進一步推動我市電子商務發展,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十條措施自2014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2年。
根據《措施》,注冊地及結算地在泉州地區的網絡零售品牌,年網上銷售額超過3000萬元的,每家可獲得一次性獎勵20萬元;結算地在泉州的垂直類電子商務平臺年交易額超過1億元,平臺年流量省內排名前2名的,每家可獲得一次性獎勵50萬元;獲批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基地的電子商務園區,可獲得一次性獎勵100萬元;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組織本地企業抱團在國內外著名的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開設特色展館、專區的,可獲最高20萬元補助;泉州本地的代運營電子商務企業,幫助本地企業實現網上銷售額超過5000萬元的,可獲獎勵20萬元;經認定的市級電子商務領軍人物、創業青年分別可獲一次性獎勵5萬元和3萬元等。
據了解,2013年泉州市電子商務交易總額突破1000億元,同比增長60%。電子商務企業超過10萬家,網上銷售額破億品牌超過20家,全市70%規模以上企業涉足電子商務。
十條措施的出臺,無疑將進一步促進泉州電子商務產業的整體提升,促進泉州品牌通過電子商務實現二次飛躍,促進泉州產業結構優化調整,為泉州市打造工貿電子商務融合之城奠定基礎。
加快推進電商發展十條措施
(一)大力培育網絡零售品牌
對注冊地及結算地在泉州地區的網絡零售品牌,年網上銷售額超過3000萬元的,每家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年網上銷售額超過1億元的網絡零售品牌企業總部(及結算地)入駐泉州地區,根據落地時間,前5家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
(二)全力發展電子商務平臺
支持供應鏈采供銷協同平臺發展,對注冊地及結算地在泉州的大宗商品供應鏈電子商務平臺和專業市場(或大型商超零售商)建設電子商務平臺,年交易額超過2億元的,每家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結算地在泉州的垂直類電子商務平臺年交易額超過1億元,平臺年流量省內排名前2名的,每家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三)加快電子商務集聚區發展
重點支持2個電子商務園區爭創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基地,獲批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基地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重點推進5個電子商務園區配套建設,對入駐電子商務企業超過80家,園區使用面積超過4萬平方米的,給予30萬元獎勵;重點培育2個電商鎮和4個電商村(社區),培育、認定一批特色凸顯的“電商鎮”和“電商村(社區)”,分別給予10萬元和5萬元的獎勵。
(四)支持抱團開展網絡營銷
龍頭企業組織品牌企業抱團對接國內外知名電子商務平臺,拓展網上市場成效顯著的,給予最高10萬元補助;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組織本地企業抱團在國內外著名的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開設特色展館、專區的,給予最高20萬元補助。
(五)完善跨境電子商務服務配套
安排50萬元用于支持建設跨境、對臺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支持在泉州設立國際快件監管中心,安排50萬元支持國際快件監管中心的涉外物流和快件通關平臺建設資金補助;安排50萬元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檢測費用補助,對于納入電子商務公共檢測平臺的國家級重點實驗室或檢測中心承擔的跨境電子商務檢測任務,按檢測費用的5%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六)完善電子商務可信體系建設
加強全市電子商務可信體系建設,規范電子商務市場主體準入和交易行為,保護網絡交易安全、知識產權和消費者權益,打擊假冒偽劣。安排60萬元支持泉州商務信用網,開展網絡商品交易主體排查建庫工作。
(七)進一步培育電子商務服務業
安排100萬元支持為電子商務企業提供平臺開發、分銷應用、數據挖掘、拍攝服務等外包服務的服務企業,對年服務合同總金額超過500萬元的,每家最高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安排100萬元用于培育一批專業化代運營企業,對代運營電子商務企業總部(及結算地)落戶泉州,幫助泉州地區企業實現網上銷售額超1億元的,給予20萬元獎勵。對泉州本地的代運營電子商務企業,幫助本地企業實現網上銷售額超5000萬元的,給予20萬元獎勵。
(八)健全電子商務支撐體系
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完善電子商務政策和標準規范體系,出臺與重大工程配套的促進政策;加快支付行業發展,對引進或本地培育的首家國際、全國性互聯網支付牌照,實際開展互聯網交易業務等服務成效顯著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50萬元;安排100萬元重點支持第三方電子商務物流倉,對于國內先進的分撥系統、分揀設備采購更新等技術改造,按采購金額的5%補助,最高給予補助30萬元。
(九)加強電子商務人才培養
安排50萬元支持電子商務精細化管理培訓、電子商務主題沙龍、“走進標桿企業”活動和電商企業家訪談等活動;開展市級電子商務領軍人物、創業青年評選活動,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和3萬元。
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電子商務領域的信貸支持。對獲得省著名商標和市知名商標的網絡品牌企業,分別給企業主提供最高300萬元和200萬元的兩年期限免抵押創業貸款;對市級電子商務領軍人物、創業青年或電子商務領域創業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者等高層次人才,經認定后,除享受我市關于引進人才各項優惠政策外,另提供最高200萬元的兩年期限免抵押創業貸款;對在我市電子商務領域創業的大學生,經認定后,提供最高30萬元的兩年期限免抵押創業貸款;經認定的“電商鎮”、“電商村(社區)”,運營主體企業主可優先享受免抵押創業貸款。
(十)優化電子商務發展環境
強化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城市建設氛圍宣傳,每年安排50萬元支持市電子商務協會繼續舉辦“電子商務在行動”活動,每年安排50萬元支持中國鞋服電子商務峰會;每年安排150萬元用于評選一批電子商務示范企業,經認定的,每家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
來源:東南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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