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修訂《商標法》聲音可注冊商標 閩企備戰搶“聲音”


    時間:2013-10-31





      新修訂《商標法》明年實施,聲音可注冊商標了,你的笑聲、歌聲也能成商標 閩企備戰搶“聲音”“我一定會回來的!”聽到這句話,孩子們都能準確地告訴你,這是喜羊羊與灰太狼中的經典臺詞……新修訂的《商標法》將于明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聲音商標也將正式進入我們的生活。昨日,記者從省商標協會了解到,由于具體細則還未出臺,目前還沒相關聲音商標申請,但記者了解到,不少福建公司在準備搶“聲音”。

      顏色、聲音都能注冊商標

      新修訂的《商標法》與現行商標法相比,增加了商標注冊類型,允許注冊“聲音”。

      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和聲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

      省商標協會黃秘書長告訴記者,商標是商品標識的來源判斷,把聲音列入商標注冊范圍,是對日常生活的經驗總結。比如英特爾廣告的聲音一出來,我們就認定這是專屬于英特爾的標識。

      “好聲音”難逃搶注命運

      聲音商標的規定正式生效,美麗的音符也就不再只是為我們所欣賞,它還具備一定的商業價值。隨著無線網絡的普及,多媒體廣告不僅出現在網絡上,還可以出現在手機微信、博客及各類APP應用上,為自己打上“聲音”商標,將引發企業的無限創意。

      記者從福建多家商標事務所了解到,已有不少福建公司在準備搶“聲音”。福建點通商標事務所的劉總告訴記者,歌聲是有版權的,同時表演者還享有表演者權,若將歌聲作為商標注冊,需要征得詞曲作者及演唱者的同意,聲音注冊商標的相關工作細則還有待進一步完善,否則會出現一系列侵權問題。

      省商標協會黃秘書長也表示,今后,流行音樂、動物的叫聲以及其他稀奇古怪的聲音,或都難以逃脫被搶注的命運。可以想象,有人會把“雞叫”聲音作為雞肉類食品的商標,有人甚至可能會把“叮咚”的泉水聲注冊在礦泉水等飲品上,還有人會把“鼓聲”注冊在樂器等商品上。

    來源:東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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