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0月15日訊 昨日,來自福建省環保廳消息,我省環保部門決定再次掛牌督辦11家環境重污染企業項目,其中包括廈門和泉州各2家、漳州和龍巖各1家的“問題”企業項目,依法對這些省級掛牌督辦企業予以全省通報批評,并要求相關地方政府責令其停產整改,對企業違法排污問題依法查處。
據介紹,此前省環保部門曾組織開展了“三無”小電鍍廠環保專項執法檢查,對排查發現的福州倉山區17家“三無”小電鍍廠下達了《環境違法行為改正通知書》,并采取了強制斷電、查封電源等措施。最近,省環保廳再次組織執法人員對上述企業進行突擊檢查時發現,倉山區境內仍有10家非法小電鍍企業未關閉拆除,現場檢查時仍在正常生產,車間地面有廢水漫流,車間內酸霧彌漫,生產廢水和酸霧廢氣未經收集處理直接排放,污染嚴重。
為此,省環保廳責成福州市環保局督促倉山區政府立即依法取締倉山區內10家非法小電鍍廠,責令企業立即全面拆除生產設備,妥善處置相關危廢。同時,要求福州環保部門組織力量對上述10家小電鍍廠進一步調查取證,對符合“兩高司法解釋”定罪量刑規定的,嚴格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企業的刑事責任,并要求倉山區政府組織力量對轄區內電鍍企業進一步排查和整治,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省環保廳相關人士透露,此次省環保廳多次組織執法人員對相關企業進行現場核查,先后發現11家企業項目仍未整改到位。針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事實,根據《福建省環境違法案件掛牌督辦管理辦法》規定,省環保廳決定,依法對上述11家省級掛牌督辦企業予以全省通報批評,并要求相關地方政府責令其停產整改,依法查處企業違法排污問題。
來源:東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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