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粵出臺藥品招標采購新政:下月實行網上交易


    時間:2013-10-31





      南方日報訊 從11月中旬開始,全省醫療機構將通過廣東省第三方藥品電子交易平臺這一全新模式進行藥品采購。昨天,廣東省衛計委發出通知,要求做好全省醫療機構藥品交易工作。

      專家預測,通過網上競價交易,有望進一步遏制虛高藥價。不可直接選藥品生產廠家 省衛計委有關負責人介紹,按照原省衛生廳、省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等10部門聯合印發的《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交易相關辦法》及相關配套文件要求,全省醫療機構將于11月中旬開始新模式的藥品交易報名注冊工作。

      全省范圍內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縣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醫保定點的民營醫療機構使用的藥品必須在省第三方藥品電子交易平臺進行交易采購,鼓勵其他民營醫療機構進入交易平臺進行交易采購。各醫療機構要按省藥品交易中心網址:www.gdmede.com.cn的通知要求報名注冊和遞交申報材料。

      各醫療機構應嚴格按照原省衛生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醫療機構基本用藥供應目錄管理指南的通知》的要求遴選本院使用的藥品,除低價藥品及臨床必須且采購困難品種和非基本藥物的非醫保目錄品種外的競價品種,遴選時只能選擇擬使用的劑型規格,不能直接選擇生產廠家。遴選時應盡可能選擇合理、常用的劑型和規格,獨家品種包括獨家劑型、規格的數量應嚴格控制。

      先采購基本藥物

      據了解,在實施步驟方面,我省醫療機構的藥品交易工作將按照基本藥物、醫保目錄品種和非醫保目錄品種的先后次序逐步上線交易,每類品種交易結果產生后,進入新的藥品交易平臺進行采購,原藥品陽光采購系統的網上采購將逐步退出。對于在網上交易結果正式執行前已采購到貨的品種,可繼續使用,過渡期原則上為20天內。

      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會同同級相關部門,切實加強對藥品交易采購的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藥品交易工作的監管體制,確定專職人員,落實工作經費,規范醫療機構的采購行為和合同的履行,認真協調解決藥品交易采購中出現的問題。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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