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羊城晚報:珠江兩岸"限高":靠規劃更靠立法


    時間:2013-02-22





      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日前審議通過《關于推進“珠江黃金岸線”建設的工作方案》,稱將斥巨資打造122公里“珠江黃金岸線”,并承諾未來江邊將不會蓋密集的高樓,江邊建筑首層盡量架空,保證居民有足夠的公共活動空間來觀賞珠江美景。

      政府為珠江出臺“限高令”,表態珠江兩岸不會再建密集高樓,而是增建公共休閑設施,這種“還岸于民”的做法讓人充滿期待。但如果聯想到這并不是市政府第一次做出類似承諾,這份激動心情恐怕就得打個折扣,對方案的執行情況也只能持謹慎樂觀的態度。

      要知道,早在2005年11月,廣州市政府就曾公布了《珠江沿線中心城區段景觀總體規劃》,表示今后將嚴格控制珠江兩岸一線界面建設高層建筑。規劃中更明確規定了“珠江兩岸建筑高度的參考指標為:珠江沿線建筑高度一般不宜大于對應江面寬度的1/4;地標性建筑或構筑物高度一般不宜大于對應江面寬度的1/2。”

      可2005年的這份珠江“限高令”的執行效果如何,大家都看到了:珠江兩岸一些高層建筑照建,密集成片像“屏風”一樣,白鵝潭去年10月更是曝出要建三座分別高達300米、400米和500米地標建筑的野心。專家直言,珠江兩岸屏風一樣的高樓不僅破壞了城市人文景觀,令人產生壓抑感,還堵了通風口,使得空氣污染物更加容易堆積。

      可以說,指望政府出臺的城市規劃來約束珠江兩岸建高樓的沖動,效果未必樂觀。那么,珠江兩岸“限高”還能靠什么?筆者以為,靠人大立法或是一個有效手段。

      其實,早在2004年,梁小瑛、黃建水等11位市人大代表就聯名提出建議,呼吁應迅速著手立法,嚴禁在市區范圍內的珠江兩岸濫建高樓。2011年11月,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慶強也提出,“江邊的建筑不要太高,要把空間退縮出來,要對子孫后代負責”,并建議人大立法來控制珠江邊建筑的高度。

      遺憾的是,為珠江兩岸“限高”的相關法規始終沒有出臺,突破規劃約束的高層建筑卻在不斷拔地而起。如今政府雖又出臺方案,試圖控制珠江邊再建密集高樓,但成效如何,尚需拭目以待。公眾更期盼的,是以人大立法的方式,真正對珠江兩岸高樓的建設給予法律上的有力約束。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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