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新聞網廣州12月24日電 由廣東省工商局牽頭起草的首個商品質量監督抽樣檢驗國家標準近日正式頒布,廣東省工商局表示,新標準的實施將有效應對原商品抽檢難以解決的若干“老大難”問題。
廣東省工商局介紹,原有的抽樣檢驗標準都是針對生產方生產的產品集中存放的情形設計的,其結論只能適用于該批集中存放的產品,而每個產品進入流通領域后,由于銷售主體多、現場可見樣品少,采用原有的方法抽檢,只能判定在場的商品不合格,對不在場的同一商品無法判定,導致相關部門執法效能差,打擊威力小。
為解決這一難題,廣東省工商局牽頭,聯合國家標準化研究院等單位共同起草了首個商品質量監督抽樣檢驗國家標準——《商品質量監督抽樣檢驗程序具有先驗質量信息的情形》GB/T28863-2012,該標準近日經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通過并頒布,將從2013年2月15日起實施。
據悉,新標準適用于政府部門對產品、商品質量的監督抽檢,抽檢不合格的,其檢驗報告出具的結論為商品的“監督總體不合格”,通常確定為同一廠家的同一型號商品,而不是“該批次不合格”。
廣東省工商局介紹,新標準的頒布實施,將有效解決原有標準中對于流通領域商品抽檢難以解決的若干“老大難”問題,如部分商品因現場存放樣品量太少而無法抽檢的問題;因抽檢要求的樣本量大所帶來的監督成本高的問題;因規定的抽樣方法難以實施而造成的程序違法問題;因抽檢結論限于集中存放的“批次”,不能適用于其他銷售者等問題。
記者了解到,廣東省工商局在全國率先采用國家監督抽樣檢驗標準實施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測,共抽檢了9大類6681款商品,發現不合格商品2772款,查處了一批不合格商品銷售者,對不合格商品生產經營者產生了強大的震懾作用,初步顯現了采用新標準的監管成效。
廣東省工商表示,該局將進一步完善商品質量監管制度,聯合有關部門積極探索構建商品質量監管體系,近期將組織建立不合格商品信息庫,開發信息查詢軟件,并推出以“清除不合格商品”為核心的一系列新監管措施,包括加強專項檢查、追溯不合格商品源頭和流向等。完
來源:廣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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