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州最大民間志愿者組織轉型 搶接“政府訂單”


    時間:2012-08-14





    廣東降低社會組織注冊門檻后,大量社會組織如雨后春筍般冒出。今年以來,廣東加大了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的力度。這被視為政府放權、轉變職能,扶持和培育社會組織的重要手段。社會組織如何參與競爭?近日,本報記者獲悉,由廣州最大的民間青年志愿者組織——廣青啟智服務總隊“轉型”而來的廣州啟智社會工作服務中心,成功競標廣州市天河南街家庭綜合服務中心,一舉拿下200萬元的“政府訂單”。解析“啟智”的轉型之路,恰好給出了一個“草根”青年社會組織參與社會建設的民間解讀。

      在全國有名的廣州志愿者李森沒有想到,為志愿者“代言”十幾年,有朝一日會變成一名社會組織負責人。

      去年10月,李森在廣州市民政部門申請注冊了啟智社工服務中心,今年3月這個中心正式獲批。近日,該中心在廣州市天河南街道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競標中“中標”,正式承接200萬元“政府訂單”。據悉,志愿者背景的社會組織成功承接政府購買服務,這在我省尚不多見。

      轉型考量

      從注冊社工中心到成功承接政府購買服務,李森坦言,這一路走來真不容易。

      去年,廣東省頒布《關于加強社會建設的決定》等一系列鼓勵民間力量參與社會組織建設的文件,李森就忙著為自己所在的啟智社工服務中心“正名”。2000年開始參加志愿者服務,風雨十余年,李森帶領的廣州青年志愿者協會啟智服務總隊從最初的十幾名志愿者,到現在有注冊志愿者4萬余人。但由于不是獨立的法人身份,沒有賬號、公章,在拓展志愿服務時,無論是接受捐贈還是項目拓展幾乎處處受限。

      啟智社工中心成立沒幾天,團省委書記曾穎如曾到該中心調研,當她了解到中心面臨發展資金瓶頸時,她提醒李森,可以嘗試通過競標的方式承接政府購買服務。

      根據省委、省政府部署,今年以來,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加速構建樞紐型組織體系的步伐。與此同時,廣東省、廣州市也加大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力度。

      在團省委的支持下,李森在廣州市考察了一圈,看中了天河南街道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經過兩輪投標,啟智中心最終從三家競爭者中脫穎而出,成功拿到天河南街道家庭綜合服務中心這筆200萬的“大訂單”。

      融資難題

      然而,不少草根NGO組織在“華麗轉身”為民間組織之后,卻面臨資金短缺的發展瓶頸。

      扎根于廣州近十年的公益組織“燈塔計劃”,曾多次組織志愿者到肇慶、江西等地進行支教活動,本月剛剛在廣州市民政局注冊成功,正式成為一家民間社團。該組織秘書長盧思歆卻既喜又憂。喜的是終于擺脫長期以來的“身份尷尬”,未來利用在政府正式注冊的社團身份,在國內更容易獲得企業、基金會和會員等的認可。憂的是即使成為一家正式的社團組織,仍需要四處“化緣”。而社團的規模和服務范圍,也不敢在沒有固定資金支持的情況下盲目擴張。

      據了解,今年,廣州市安排2.6億元用于政府購買社會服務,而這部分資金主要落實分散在廣州市各個街道的家庭綜合服務中心,對于一些從事支教、環保等專項的民間組織來說,卻難以分到“一杯羹”。

      盧思歆表示,當他們了解到廣州市政府有購買服務的計劃時,并沒有表現出過多的關注熱情。“政府的購買服務主要集中在家庭和社區服務,而‘燈塔計劃’主要致力于扶持邊遠地區的教育發展情況,并不符合我們的組織特色。”

      據悉,目前“燈塔計劃”每年各項支出為20萬—30萬元,這些資金主要來源于會員每年繳納的會費以及一些基金會不定期的項目合作,缺乏固定資金的支持。對于剛剛成立的年輕組織來說,沒有固定項目支持,在起步階段很難發展壯大。

      “蛋糕”要切細

      相對于其他類型的民間組織,李森的啟智社工中心能夠獲得政府購買服務的資金,已經十分幸運。但李森表示,競標的過程頗費周折。為了能成功中標,李森一咬牙將每年的服務工時報至38000個小時,這讓他們的競爭對手都感到驚訝。這種實力,也讓李森在競標過程中加分不少。

      李森認為,對于一些剛剛成立注冊的草根社會組織,沒有項目、資金的支持,一旦“斷奶”就意味著“夭折”。“是不是可以考慮將‘蛋糕’切細,分散給各個不同類型的民間組織,在幫助它們成長的同時,將服務涵蓋到更多領域?”

      記者從團省委獲悉,下一步將推廣“廣州啟智”模式,扶持全省初具條件的志愿者組織轉型為民辦非企參與公共服務項目“競標”。“希望有關部門進一步開放資源,加大向青年社會組織的服務購買力度。”團省委有關負責人表示。

      專家觀點

      政府監管要給力

      項目競爭須公平

      對于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的舉措,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教授何艷玲認為,這是用更低的成本,獲得更專業的服務。“政府的財政資金畢竟有限,面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能夠降低運作成本,只要能夠達到服務的效果,都應該向有實力的民間機構開放。”

      她認為,在相信民間組織有能力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同時,更應該有科學的評估體系和完善的監督體系,使項目資金得到更好的落實。“有些項目適合民間組織發揮其能量,而有些則不然。”另外,配套的監督機制更應該進一步完善,為政府購買服務的資金“保駕護航”;同時,政府在項目競標過程中保持中立的姿態,保證競標過程的公平、公開、公正。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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