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起,廣州入住養老機構有統一合同“模板”了!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3-03-02





      2月28日,記者從廣州市民政局獲悉,廣州市民政局和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聯合印發《廣州市養老機構服務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簡稱《示范文本》),供全市養老機構參照使用,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截至目前,廣州有養老機構283家,各類養老服務床位總數突破7萬張,民辦養老機構及其床位占比均超過70%。為進一步維護老年人和養老機構合法權益,規范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簽約履約行為,《示范文本》全面規范養老機構服務內容、服務地點及設施、收費標準及費用支付方式和各方的權利義務、合同簽訂等內容,通過建章立制、明確服務合同框架和內容。


      著重規范養老機構收費條款


      按照有關規定,社會力量舉辦的養老機構自主確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示范文本》明確,養老機構應明碼標價,不得違規收取大額預付費,不得向服務對象兜售保健品,不得以許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予其他投資回報、虛假夸大宣傳、承諾明顯低于市場價入住、折扣返利等與事實不符的條件,誘導乙方或丙方交納費用。


      在收費項目方面,《示范文本》明確,養老機構收費項目分為包括床位費、護理費、伙食費和其他費用的養老服務費用,以及包括一次性設施設備費和押金的一次性收取費用。其中,養老機構不得收取期限時長超三年的一次性設施設備費。


      在退款方面,《示范文本》要求在合同中明確出現合同中止、終止或提前退出情形下的約定條款,扣除實際產生的費用后予以退款。


      在收費標準方面,《示范文本》明確,養老機構各種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和收費依據,應在養老機構內公共區域顯著位置進行公示,并進行線上公示。


      此外,“合同變更”章節明確,當食品材料市場價格發生重大變化,致使養老機構服務成本急劇上升(單項價格變動幅度超過6%)時,甲方可適當調整伙食費收費標準,將價格調整的通知在調價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及丙方,并簽訂補充合同。


      多向發力保障公平交易


      《示范文本》還明確簽訂養老機構服務合同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一是明確養老機構應依法登記備案,履行備案承諾,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醫療衛生、特種設備等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及服務安全相關規范要求開展服務活動,確保按約定向乙方提供符合服務質量標準的養老服務。要建立各類安全、疫情防控等應急預案,并應定期對應急預案進行演練。在提供服務過程中,養老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尊重服務對象,保障其人格尊嚴、個人隱私和人身、財產安全,并接受服務對象及其家屬(代理人)的合理建議和監督。


      二是明確服務對象及其家屬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養老服務費及相關費用,如實告知服務對象的健康狀況、藥品使用情況及過往病史等信息,并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維護養老機構正常服務秩序。


      近年來,廣州市持續深入探索具有廣州特色的“大城市大養老”模式,構建全覆蓋、多層次、多支撐、多主體的大養老格局。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示范文本》著重規范養老機構收費行為是深化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的有力舉措,建章立制是保障養老服務市場持續健康穩定發展的主要抓手。


      轉自:南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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