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期限結構分為5年期和7年期兩種,規模各43億元,較去年增加17億元
從8 月1 日廣東省財政廳召開的2012 年廣東省自行發債工作通報會上獲悉,2012 年,廣東將與上海、浙江、深圳一起,繼續開展地方自行發債試點,其中,廣東省政府自行發債規模為86 億元, 經報廣東省政府同意,此次發債債券期限結構分為5 年期和7 年期兩種,規模各43 億元。
財政部(國庫司)、廣東省金融辦、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監局、廣東證監局及2012—2014 年財政部記賬式附息國債承銷團成員應邀參加了此次會議。會上,廣東省財政廳廳長曾志權正式向國債承銷團成員發出參加廣東政府債券承銷團的邀請,并向這些機構大派“定心丸”: “請你們放心,廣東償還債券的能力沒問題,廣東政府債務是可控的,相對比較良性,這幾十個億的債對廣東龐大的經濟總量來說, 是很小的。”
據了解,2011 年,廣東與上海、浙江、深圳一起首次試點地方自行發債,廣東發債工作取得了“全額順利發行、利率優、投標倍數高”的良好效果,其中3 年期債券中標利率3.08%,投標倍數6.51 倍;5 年期債券中標利率3.29%,投標倍數6.39 倍。
因此,2012 年廣東自行發債規模較去年增加了17 億元。據曾志權介紹,根據財政部要求, 此次發債募資86 億元將優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點公益性項目支出、普通公路發展及重點項目建設。
對于廣東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如何管理和使用問題,廣東省財政廳介紹:財政部明確規定, 地方政府債券資金要納入預算管理。每年由財政部核定各省政府債券額度和期限,各省市擬定債券資金投向建議,報省政府批準同意后向省人大申請預算調整,待省人大批復同意后進入債券發行階段。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籌集的資金要按照經省政府和省人大批復同意的資金分配計劃轉貸給相關地市或安排到省級重點項目和部分民生項目,支出情況全部在當年的財政一般預算支出中予以反映。
2009 年-2011 年,通過財政部代理發行和自行發行的方式,廣東省累計發行了5 期廣東省政府債券,總計金額223 億元(其中,自行發債69 億元)。
答疑解惑
“自行發債”非“自主發債”
從中央代發, 到試點地方自行發債, 更多地強調了地方政府還本付息的主體責任, 是對地方財政管理體制和投融資管理體制的一項重大創新,它強化了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規范性和透明度, 增強了地方財政籌集資金發展經濟的能力, 提高了地方政府對經濟運行的自主調控能力, 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自行發債”與理論界提出的“自主發債”存在一定的區別:自主發債指的是“項目自主、發債規模自主、發債用途自定、償債自負”,而“自行發債”在發債規模、債券期限上是由國務院批準核定的,且發行模式、定價要求等都必須嚴格按照財政部的政策要求執行。
個人暫不能購買地方債券
目前, 個人投資者暫時無法購買到廣東省政府債券。因為,地方政府債券是面向各金融機構(如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等)發行,債券在一級市場發行后, 可按規定由投資機構選擇托管方并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或證券交易所市場上市流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個人投資者不具備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者資格”,因此,個人投資者無法進入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買賣地方政府債券。但如果一級市場投資者選擇將其持有的債券托管在證券登記公司, 則個人投資者可以在證券交易所市場購買到相關政府債券, 有關程序與購買股票類似。經了解,目前,各一級市場債券投資機構未將廣東省政府債券托管在證券登記公司, 故個人投資者暫時無法購買。
來源:羊城晚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