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探索公務員養老保障制度改革


    時間:2012-07-12





      深圳市近日提出,今年將力推22個改革項目,其中包括研究探索公務員養老保障制度改革,建立既與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相統一,又體現公務員職業特點的養老保障制度。
      
      深圳的公務員制度改革一直走在全國前列。2007年始,深圳鋪開聘任制公務員試點;2008年,國家公務員局將全國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試點任務交給深圳;2010年,深圳率先全面啟動行政機關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而深圳公務員養老保障制度改革亦隨著公務員分類管理體制改革而深化,從聘任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員到委任制公務員逐步推進。

      據了解,深圳市對聘任制公務員實行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與職業年金相結合的養老保障制度。目前,全市近3000名聘任制公務員全部參加。聘任制公務員購買養老保險的標準為每月工資的18%,其中單位繳10%,個人繳8%。購買地方補充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繳費工資的1%,由單位繳納。考核合格的,由財政每月按工資的一定比例繳交職業年金,待退休后領取,繳交比例暫定為8%,月工資總額超過城鎮在崗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繳交比例為9%。

      針對深圳公務員養老制度改革可能遇到的問題,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王敏說:“改革需要智慧也需要勇氣。”

      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政策研究專家提出了幾個需要迫切解決的問題。比如,如果公務員要交養老保險,那之前沒交的部分如何補?費用誰來承擔?如果公務員自己補繳該費用,改革必定要面對來自公務員本身的強大阻力,但如果由財政補繳,那將是一筆巨大的數目。

      對此,王敏表示,用財政補足深圳4萬余名公務員欠繳社保并不現實,因金額巨大,必將帶來財政負擔。“現在深圳的設想是采用記賬方式,為每位公務員建立社保個人賬戶”,從“數字”形式上將每位公務員的社保賬戶補齊,但不需要真正出錢。這樣,公務員養老保險將會在一個“封閉”環境中運行,由于每年退休人數不多,完全可以保證自身進行循環,“在所有公務員的個人賬戶全部‘做實’之前,絕不會和企業繳納的社保放在一起,不會占企業員工便宜。”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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