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獎補1億元!廣州南沙發布“國際化人才特區九條”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3-05-13





      高層次人才項目團隊創新創業最高獎補1億元……5月11日,《廣州南沙國際化人才特區集聚人才九條措施》(下稱“國際化人才特區九條”)政策發布會在大灣區(南沙)國際傳播中心舉行,南沙新修訂的人才核心政策正式出爐。


      南沙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張家炳在發布會上介紹,聚焦重點人才和人才發展的關鍵環節,“國際化人才特區九條”提出九方面的支持措施,實施頂尖人才領航行動、高端人才倍增行動、青年人才托舉行動等九大行動,將全面激發南沙各類人才創新創業創造活力。


      圍繞重點人才群體引進培育,“國際化人才特區九條”對高層次人才、頂尖人才給予了相當大力度的支持。如提出通過“全職+柔性”不拘一格集聚高層次人才,對全職人才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對人才項目團隊給予最高1億元支持等。除了資金方面的支持外,新政也提出按“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戰略科學家、產業頂尖人才負責制,賦予其用人權、用財權、用物權、技術路線決定權、內部機構設置權等,給予他們更大發揮空間。


      強化特色定位,打造國際化人才集聚高地,本次“國際化人才特區九條”新增不少針對海外人才的條款。對新引進的國際知名高校博士給予最高100萬元人才獎勵,對持有特定國際職業資格證書的海外人才給予最高100萬元人才獎勵。此外,新政策還鼓勵留學人才回國創業,給予企業區級經濟貢獻最高100%獎勵,并加大用人單位海外引才激勵,對引進海外人才成效突出或在海外設立“人才飛地”就地使用人才的,給予工作經費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在人才評價上,“國際化人才特區九條”也實現不小的突破,堅持“破四維”,治理“唯帽子”,在現行政府評定方式之外,新增專家舉薦、自主評審、定向配額三種方式,構建人才多元化的評價機制。“頂尖人才的引進一直是我們的痛點。‘國際化人才特區九條’新增的人才評價三種方式以及‘一事一議’人才負責制讓我們在招人用人上有了更大的空間和自主權,將幫助我們引進更多高端人才、頂尖人才落戶南沙。”粵港澳大灣區精準醫學研究院(廣州)人力資源中心執行主任黃麗慧表示。


      此外,在青年人才、技能人才、市場化引才激勵以及人才服務等方面“國際化人才特區九條”均有條款給予支持,為南沙做大人才增量、強化實體經濟人才支撐不斷提升政策準確性,做優南沙人才發展“軟環境”。


      據了解,此次發布的“國際化人才特區九條”是南沙“1+3+N”人才政策體系中代表“1”的核心政策。目前南沙正抓緊制定人才服務、人才評價、人才培養的“3”項支撐性措施以及集成電路、生物醫藥、金融航運等“N”項產業人才專項政策。


      廣州南沙國際化人才特區集聚人才九條措施(精簡版)


      一、實施頂尖人才領航行動


      瞄準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個性化引進戰略科學家和產業頂尖人才,按“一事一議”方式在人才獎勵、項目資助、研發補貼、股權投資等方面給予一攬子支持。建立以信任為基礎的戰略科學家和產業頂尖人才負責制,賦予用人權、用財權、用物權、技術路線決定權和內部機構設置權,舉薦的團隊核心成員可直接評定高層次人才。


      二、實施高端人才倍增行動


      聚焦重點領域和重點產業,著力集聚一大批高層次人才,對領軍人才、杰出人才、優秀人才、菁英人才,分別給予最高1000萬元、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人才獎勵。鼓勵通過項目合作、顧問指導、定期服務等形式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按照不超過勞務報酬的50%比例給予最高200萬元人才獎勵。支持高層次人才項目團隊創新創業,給予最高1億元獎勵補貼。


      三、實施青年人才托舉行動


      對新引進落戶的全日制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別給予3萬元、6萬元、12萬元生活補貼,對新引進落戶的出站博士后給予最高30萬元生活補貼。支持港澳臺僑青年創業就業,給予單項最高100萬元獎勵補貼。每年遴選一定數量具有突出發展潛力的青年俊才,給予30萬元成長資助。


      四、實施海外人才集聚行動


      對新引進的國際知名高校博士給予最高100萬元人才獎勵。對持有特定國際職業資格證書的海外人才給予最高100萬元人才獎勵,符合條件的可評定為高層次人才。鼓勵留學歸國人員自主創業,最高按照企業區級經濟貢獻100%比例給予獎勵。用人單位引進海外人才成效顯著的,每年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設立海外“人才飛地”就地使用人才的,每年給予最高300萬元工作經費。


      五、實施技能人才鍛造行動


      對新引進落戶的技師、高級技師、特級技師分別給予3萬元、6萬元、12萬元生活補貼,首席技師可直接評定高層次人才。鼓勵專業技術人才、技能人才提升職業能力,對新取得副高級以上職稱或技師以上技能等級的給予最高5萬元獎勵。每年遞選一定數量的高技能工匠,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六、實施人才貢獻獎勵行動


      建立各類人才經濟貢獻激勵機制,對外籍人才、高層次人才按照個人經濟貢獻超過其收入15%的部分給予獎勵,對港澳人才免征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港澳稅負的部分,對骨干人才最高按照個人經濟貢獻的40%比例給予獎勵,對企業高級管理人才最高按照個人經濟貢獻的100%比例給予獎勵。


      七、實施人才引育伯樂行動


      發揮高層次人才引才薦才作用,對經個人推薦成功引進高層次人才的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成功引進高層次人才項目團隊的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強化用人單位引才育才主體作用,引進培養一名高層次人才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


      八、實施人才多元評價行動


      建立政府評定、專家舉薦、自主評審、定向配額相結合的高層次人才多元評價機制。對重大平臺、科研機構每年分配一定數量的高層次人才指標,授權其按條件自主評審。對新入選國家專精特新名錄企業、新成長為科創獨角獸企業、新上市企業等,直接給予一定數量的高層次人才指標。


      九、實施人才無憂服務行動


      建立南沙人才卡服務清單,為各類人才提供標準化、精細化服務。推行“上管老下管小、全家無憂”服務理念,建立人才安居無憂、子女入學無憂、父母養老無憂、配偶就業無憂、家庭醫療無憂服務保障體系。


      轉自:南方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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