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汕頭市25日召開打擊商業賄賂專項行動新聞發布會,公布汕頭今年2月至今共排查商業賄賂案件線索214件,立案137宗142人,涉案金額3000多萬元,涉及汕頭市城鄉規劃局原局長朱家棟、市公路局原局長李建忠、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鄭鎮青等處級干部8人,科級干部24人。
據調查,朱家棟多次收受房地產開發商和企業老板所送錢物,并在有關企業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審批時提供幫助,涉嫌收受錢物400多萬元;李建忠多次收受公路工程建設企業或個人錢財、紅包禮金,涉及金額近2000萬元;鄭鎮青為深圳某集團公司在汕頭市開發的大型建設項目捆綁土地招投標和解決臨時辦公用地等方面提供咨詢、支持和幫助,收受該公司賄賂港幣80萬元。
汕頭近期還查處該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原支隊長范志強、金融罪案偵查大隊原副大隊長郭宏忠,潮陽區交通局稽查大隊大隊長鄭某帆等充當“保護傘”人員11宗14人。其中,范志強在查辦非法經營、網絡賭博、虛開增值稅發票等經濟犯罪案件過程中,向案件當事人索賄或接受賄賂,共收受財物10宗,共計人民幣184萬元、港幣84萬元,于今年5月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據汕頭市紀委書記邢太安介紹,汕頭市對打擊商業賄賂工作不力、查辦案件敷衍了事的行為實施責任追究。目前,汕頭共實施責任追究案件14宗28人,還有6個鎮(街道)因工作不力、打擊不到位被汕頭市紀委立案查處,正在追責當中。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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