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通報2022年度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質量工作考核結果,廣州、東莞、江門等11個城市獲評A級。
通報稱,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開展地級以上市政府質量工作考核的部署,省質量強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各地市認真組織開展自我評價的基礎上,會同省有關單位及相關領域專家對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質量工作進行了考核,確定了考核等級。現通報如下:
A級:廣州、東莞、江門、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清遠、中山、肇慶、茂名。
B級:河源、汕頭、韶關、汕尾、梅州、湛江、揭陽、陽江、潮州、云浮。
以上結果同時通報省紀委監委和省委組織部,作為對各地級以上市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綜合考核評價的依據之一。
轉自:南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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