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獎補100萬元!前海出臺十二條措施支持港澳青年就業創業發展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3-07-23





      7月20日,《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關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就業創業發展的十二條措施》(以下簡稱《十二條措施》)印發實施,全方位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發展,支持港澳青年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融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據悉,《十二條措施》針對港澳青年就業創業初期的基礎性問題、關鍵性困難進行重點扶持。申請對象包括港澳青年、港澳青年創辦企業、創業載體運營企業,以及為港澳青年提供實習就業崗位的前海企事業單位。獎補涉及港澳青年在前海的實習就業、創業發展、居住生活三方面。


      在支持港澳青年實習就業方面,《十二條措施》提出包括就業補貼、創造就業崗位補貼、實習單位補貼等3條措施。其中,對2021年7月1日后在前海合作區就業的符合本措施規定的港澳青年,按照其每月應納稅工資薪金的20%給予補貼,每月補貼金額不超過5000元,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3年;對2021年7月1日后錄用符合本措施規定的港澳青年用人單位給予補貼,每錄用1名港澳青年補貼1萬元,累計不超過20萬元;針對接受港澳青年實習一個月以上的實習單位也將按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的相應標準給予補貼。


      在支持港澳青年創業發展方面,《十二條措施》提出包括創業獎勵及補貼、租金補貼、貸款貼息及上市資助、青創大賽獎勵等6條措施,在創業的各個階段提供全周期支持。其中,對部分獲得香港、澳門、深圳政府部門資助的港澳青年創新創業項目,在2022年7月1日后成立港澳青創企業的,按實際獲得的資助金額一次性給予創業獎勵,創業獎勵不超過100萬元;符合《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等要求的港澳青創企業,按照規定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在支持港澳青年居住生活方面,《十二條措施》提出針對港澳青年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深圳無自有住房,且未正在深圳市享受住房保障優惠政策,按照1000元/月給予租房補貼,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3年。生活補貼方面將按照1500元/月給予生活補貼,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3年。


      轉自:南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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