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起,廣州基礎教育階段特殊學生享15年免費教育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3-08-02





      8月1日,廣州市教育局、廣州市財政局、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市殘疾人聯合會聯合印發《廣州市基礎教育階段特殊學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下稱《實施辦法》),明確符合要求的特殊學生,學前教育階段可免幼兒園保育教育費;義務教育階段可免學雜費和課本費;高中教育階段在普通高中學校可免學雜費,在中等職業學校可免學費。《實施辦法》自2023年9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實施辦法》的免費范圍和對象分為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高中教育兩個階段。其中學前教育階段特殊學生,需為廣州市經區級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審批設立的各類特殊教育學校學前班(部)、特殊教育幼兒園就讀以及在普通幼兒園特教班就讀、隨班就讀或接受送教服務,并持有《殘疾人證》的適齡殘疾在園幼兒;義務教育和高中教育階段特殊學生,需為在廣州市義務教育、高中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含市新穗學校)以及在義務教育學校、普通高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下同)特教班就讀、隨班就讀或接受送教服務,并持《殘疾人證》的適齡殘疾學生。


      在免費項目和標準方面,《實施辦法》明確,學前教育階段特殊學生可免幼兒園保育教育費,免費補助標準依據幼兒就讀幼兒園所收保育教育費據實進行減免,減免最高標準不超過全日制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最高標準;義務教育階段可免學雜費和課本費,免費補助標準按廣州市城鄉免費義務教育政策規定執行,在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人籍一致”學生,原則上享受小學生不低于每人每生5000元、初中生不低于每人每生6000元標準的購買學位服務。免學雜費、課本費、購買學位服務等經費納入財政補助范圍。


      高中教育階段的特殊學生,在普通高中學校就讀可免學雜費,財政按每年每生3850元的標準補助學校,民辦學校學雜費高于補助標準的部分,學校可繼續向學生收取;在中等職業學校就讀可免學費,財政按每生每年3850元的基準定額,根據學校類型、專業類別的折算系數,確定標準補助學校,民辦學校學費高于補助標準的部分,學校可繼續向學生收取。


      以下為《實施辦法》原文:


    廣州市基礎教育階段特殊學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教育部等部門“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的通知》(國辦發〔2021〕60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廣東省“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的通知》(粵府辦〔2022〕20號)、《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教育局等部門廣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的通知》(穗府辦〔2023〕3號)等文件要求,完善特殊學生免費教育政策,加大特殊教育普惠力度,我市決定繼續全面實施基礎教育階段特殊學生免費教育。


      一、免費范圍和對象


      (一)學前教育階段。


      在本市經區級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審批設立的各類特殊教育學校學前班(部)、特殊教育幼兒園就讀以及在普通幼兒園特教班就讀、隨班就讀或接受送教服務,并持有《殘疾人證》的適齡殘疾在園幼兒。


      (二)義務教育和高中教育階段。


      在本市義務教育、高中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含市新穗學校)以及在義務教育學校、普通高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下同)特教班就讀、隨班就讀或接受送教服務,并持《殘疾人證》的適齡殘疾學生。


      二、免費項目和標準


      (一)學前教育階段。


      免幼兒園保育教育費。免費補助標準依據幼兒就讀幼兒園所收保育教育費據實進行減免,減免最高標準不超過全日制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最高標準。


      (二)義務教育階段。


      免學雜費和課本費。免費補助標準按我市城鄉免費義務教育政策規定執行。另外,根據《廣州市購買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學位服務實施意見的通知》(穗教規字〔2022〕1號)有關規定,在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人籍一致”學生,原則上享受小學生不低于每人每生5000元、初中生不低于每人每生6000元標準的購買學位服務。


      免學雜費、課本費、購買學位服務等經費納入財政補助范圍。


      (三)高中教育階段。


      1.普通高中學校,免學雜費。補助標準依據《廣州市教育局廣州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健全廣州市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實施意見的通知》(穗教規字〔2021〕9號),財政按每年每生3850元的標準補助學校,民辦學校學雜費高于補助標準的部分,學校可繼續向學生收取。


      2.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補助標準依據《廣州市教育局廣州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健全廣州市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實施意見的通知》(穗教規字〔2021〕9號),財政按每生每年3850元的基準定額,根據學校類型、專業類別的折算系數,確定標準補助學校。民辦學校學費高于補助標準的部分,學校可繼續向學生收取。


      三、資格認定程序


      (一)學前教育階段。


      免保育教育費納入學生資助工作一并管理。


      1.符合免保育教育費范圍的對象,在每學年開學初向幼兒園提出申請,幼兒園依據申請發放《廣州市學前教育階段特殊學生免費教育申請表》(以下簡稱《免費申請表》,見附件1),家長如實填報后到申請人戶籍所在區殘聯蓋章,將《免費申請表》和《殘疾人證》復印件各一式兩份報幼兒園審核。


      2.幼兒園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后,填報《廣州市學前教育階段特殊學生免費教育申請匯總表》(以下簡稱《匯總表》,見附件2),并把《匯總表》報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


      3.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準后,對符合條件的殘疾幼兒減免保教費。


      (二)義務教育、高中教育階段。


      按照城鄉免費義務教育政策、《廣州市購買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學位服務實施意見的通知》(穗教規字〔2022〕1號)、《廣東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印發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粵教助〔2023〕2號)等規定執行。


      四、資金來源


      所需財政資金按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五、相關規定


      (一)已享受省、市扶貧助學免繳書雜費的特殊學生,不再重復接受資助。


      (二)在民辦學校(含幼兒園、義務教育學校、高中、中職學校)就讀的特殊學生,保育教育費、學(雜)費、購買學位服務經費標準高于財政補助標準的部分,由學生家庭負擔。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和分工。


      各區教育、財政部門要做好免費教育經費的預算編審和資金撥付工作。學校是落實特殊學生免費教育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把對特殊學生實施免費教育作為一項重要的任務,確定專職人員具體負責。


      (二)加強宣傳發動,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學校要在開學前后充分利用新聞媒體、互聯網渠道、召開專題會議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使我市基礎教育階段特殊學生免費教育的惠民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使廣大學生知曉受助的權利,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三)加強學校管理,做好基礎工作。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學校要加強特殊學生的學籍管理,確保享受免費教育政策的學生信息真實、可靠,堅決杜絕多報、虛報和重報學生人數。禁止不按規定、不及時注銷流失的免費對象學籍,套取國家財政資金。


      (四)加強部門協作,強化監督檢查。


      市區教育、財政部門要與審計、監察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對免費教育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要把免費教育工作作為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對虛報特殊學生人數,騙取財政補助資金或擠占、挪用、截留免學費補助資金等違規行為,一經查實,除收回財政補助資金外,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七、其他


      (一)本辦法自2023年9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二)有效期內本文所涉及省市補助政策如發生變化,本實施辦法作相應調整。各區可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操作辦法,并報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殘疾人聯合會備案。


      轉自: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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