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家企業擬評污染源信用“紅黃牌” 兩垃圾焚燒項目登上綠牌榜
中石化兩公司面臨 環保廳黃牌警示
廣石化、茂石化將被“黃牌”警告,垃圾焚燒項目擬評綠牌……前日,省環保廳公示了2011年廣東省重點污染源信用評級結果,引起廣泛關注。與2010年的信用評級結果對比,本次公示名單中擬評綠牌企業增加102家,比例從2010年的79.4%降至74.5%;擬評黃牌和擬評紅牌的企業分別增加15家和10家,其中“紅黃牌”企業共有106家,占參評企業的近兩成。
記者從省環保廳相關人士和官方公開資料獲悉,公示名單中既有積極整改從黃牌恢復綠牌的“蘋果”供應商,也有長期困擾周邊居民而一直被黃牌警告的石化企業,還有一直被視為工業治污的“環保典范”,在這次公示名單中被“紅牌”嚴管。
省環保廳表示,至29日,評價結果還處于公示階段,公眾可以就名單以來電、來信、來訪等多種形式反映問題。據悉,省環保廳從2006年開始實施環保信用評級制度,參評企業由2006年的104家增加至2011年的549家,評級范圍逐步擴大,同時將信用評級結果通報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利用經濟手段,推進綠色信貸。這項制度對規范公開重點污染源環境保護信用信息行為,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督促排污單位持續改進環境行為,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
綠牌
蘋果供應商由黃轉綠,兩垃圾焚燒項目上榜
公示名單中,廣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南方堿業股份有限公司等409家企業擬評為2011年重點污染源信用管理綠牌企業環保誠信企業。
環保信用評價體系包括12項指標,全部合格的為環保誠信企業,即污染物達標排放和符合總量控制要求,固體廢物得到妥善處理,嚴格執行環保法律法規,沒有經查實的、未完成整改任務的環境污染信訪投訴案件等;其中有一項不合格,則不得評為環保誠信企業。
在擬評綠牌企業中,名幸電子廣州南沙有限公司最引人關注,其是蘋果公司的供應商,近年來多次被環保組織與媒體曝光污染情況。
該公司2008—2009年均被評為紅牌企業、2010年被評為黃牌企業,并成為2010年環境污染整治掛牌督辦二十家企業之一,也列入環保部公布的去年國控重點污染企業名單之中。但廣州名幸電子經過投入資金進行環保改造,根據環境監測部門的監測報告,2011年1月-6月,廣州名幸電子排放的污染物已經達標。
位于廣州黃埔的南玻玻璃有限公司也被擬評為綠牌企業。該公司前幾年因廢氣超標排放,群眾投訴強烈被媒體多次曝光,并在2008年和2009年被廣州市環保部門掛牌督辦。目前,該公司已著手將生產線搬遷至肇慶四會并進行工藝改進,有附近居民反映其設備已基本處于停產狀態。
此外,進入擬評綠牌企業名單的還有兩家垃圾焚燒項目,分別是廣州廣日集團有限公司李坑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以及長青環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中心組團垃圾處理基地垃圾焚燒發電廠,這也是首次有垃圾焚燒項目進入重點污染源環保信用評級名單。
黃牌
廣石化、茂石化多年被評黃牌企業
62家企業擬評為黃牌環保警示企業,占企業總數的11.3%。在擬評黃牌企業中,中國石化旗下的廣石化、茂石化已是多年上榜的“老面孔”。
根據記者從省環保廳查詢了解到,“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從2006年至2008年被評為紅牌企業,2009—2010年則被評為“黃牌”。對此,不久前省環保廳負責人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盡管近年來廣石化加大了投入和治理力度,但其所處的地方已成了廣州市的主城區之一,也是珠三角的核心地帶,環境非常敏感。
“廣石化仍然存在污染物超標、未批先建、衛生防護住地類居民搬遷等問題。”環保廳建議廣石化當務之急是配合當地政府加強環境管理,加快污染治理,加快衛生防護住地類居民搬遷工作。
無獨有偶,茂石化旗下的“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煉油分部”則在2007年被評為紅牌,在2009年、2010年被評為“黃牌”。值得注意的是,這次公示的2011年“黃牌”榜單中,還有“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該企業此前一直是綠牌企業,但在這次公示中首次擬評為“黃牌”。
就茂石化的環境污染問題,不久前,省環保廳更公開表示,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環境安全隱患整治問題搬遷工作進展緩慢,且該項目100萬噸/年乙烯改造工程項目屬于環保部審批項目,擬提請國家環保部掛牌督辦。
紅牌
“集中治污”典范領紅牌,中成化工由黃變紅
在擬評紅牌嚴管企業的44家企業中,比較令人意外的是,一直被譽為高污染廢水處理典范的“中山市高平織染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和“中山市三角鎮高平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均被列入擬評“紅牌”名單。
對于污染較為嚴重的電鍍印染行業來說,中山高平工業園的“企業集中進園、污水集中處理”的高平模式,曾多次被環保部門肯定,并在廣東乃至全國發揮了示范效應。
三角鎮環保所負責人昨日向南方日報表示,高平織染污水處理公司超標排放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是一期工程已經飽和,長期處于超負荷狀態;另外去年當地常常錯峰用電,而停電的時候,園區企業往往自備發電機繼續生產,繼續排放廢水,而污水處理公司只能等通電后才能處理,造成廢水積壓過多。“4月份,織染污水廠的二期工程每天2萬多噸處理能力已經完工并開始試運行調試,估計很快這個問題就可以解決。”
至于處理電鍍污水的中山市三角鎮高平污水處理有限公司上榜,該公司負責人表示,被評紅牌的原因是該污水公司是2002年投入使用的,已經不適應新的排放標準,而升級改造因為征地問題進展緩慢。
“國家從2008年開始實施電鍍廢水新的排放標準,增加了對COD、氨氮、總磷的排放要求。對高平這樣的老企業放寬到2010年7月1日開始執行,但由于現有廠區的面積不夠,需要搬遷旁邊一個工廠進行第四期改造,但現在征地問題難以解決。”
而作為東莞市唯一的“紅牌”企業,廣東中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曾經是當地“循環經濟”龍頭企業,近年卻因廢氣、廢液污染問題屢遭投訴與曝光。該公司去年被列入了省級督辦12個重點區域環境問題。今年,中成化工只被省環保廳判定為“達到初步整治目標”,雖然摘除省級督辦,但其整治仍不徹底,省環保廳也責令東莞市監察、環保部門掛牌督辦。而正在公示的2011年環保信用評級也由黃變紅。
舉措
六個月內整改達標可申請信用修復
連續三年紅牌企業要公開道歉
省環保廳表示,根據相關規定,對獲得綠牌的環保誠信企業,環保部門將采取傾斜政策,優先推薦參加“廣東省清潔生產企業”稱號評定;開展清潔生產或技術改造申請環保專項資金補助時,優先安排;連續3年獲得綠牌的環保誠信企業,需要出具申請上市或再融資環境保護核查意見或環境保護守法證明的,免除現場核查環節,并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對環保警示企業和環保嚴管企業,各級環保主管部門將加大現場監測頻次和巡查力度,依法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督促排污單位針對存在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據悉,省環保廳建立了環境信用修復機制,對紅黃牌企業實行動態管理,企業通過積極整改完成治理任務的,可在評級結果公布后六個月內向省環保廳申請信用修復。
去年以來,省環保廳共對佛山市順德明洋紡織印染有限公司、東莞沙田麗海紡織印染有限公司等5家紅牌企業進行了環保信用修復,解除信貸限制。
今后,重點污染源環保信用評級工作要延伸到市級,鼓勵各市環保部門對省控、市控重點污染源進行環保信用評級。要求存在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或連續三年環保信用評級紅牌企業向社會作出公開道歉、公開承諾,接受社會監督。同時,加強與發展改革、紀檢監察、銀監、工商、質監、供電等相關部門的合作,借助產業規劃制定、掛牌督辦、綠色信貸、廣東省著名商標認定或延續、綠色質量獎評定、電力需求側管理等手段,依法淘汰和關閉設備簡陋、污染嚴重、治理無望的企業,推動產業轉型升級。
熱點聚焦
電廠超標緣何被評綠牌?
環保廳人士稱超標并非生產排放引起
2011年廣東省重點污染源環境保護信用評級公示名單甫一出爐,有數家媒體報道稱,“包括廣東大唐國際潮州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等幾家涉及空氣污染排放超標的火電廠,均被評定為綠牌環保誠信企業。四個季度均超標的佛山福能也獲得了‘綠牌’評級。”
對此,省環保廳一位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2011年廣東省重點污染源環境保護信用評級結果正在公示階段,公示的情況并不代表最終結果。公示的目的是接受社會和公眾監督,公眾對企業評級情況有意見反饋,公示期間可以提出,環保廳將對所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和處理,最終評級結果以正式公布為準。
此外,環保廳該負責人表示,被媒體質疑的這幾家企業,其超標情況主要是監測煙氣的點位設在與煙囪水平的位置,而電廠脫硫所產生的石灰石通過熱的水汽從煙氣帶出來,造成粉塵指標超標。這是脫硫產生的,并非生產直接產生的。
而有業內人士也指出,去年由于西南干旱,為保證電力供應,廣東火力發電量增加了21.5%,相應地導致燃煤增加了22.2%,也可能是導致這次公示名單中更多火電企業達到“重點污染源”評級標準未上紅榜的原因。
紅黃綠牌的意義
鏈接
綠牌
環保誠信企業。評價標準為12項指標全部合格,即污染物達標排放和符合總量控制要求,固體廢物得到妥善處理,嚴格執行環保法律法規,沒有經查實的、未完成整改任務的環境污染信訪投訴案件,其中有一項不合格,則不得評為環保誠信企業。
黃牌
環保警示企業。出現下列行為之一的企業:1.污染物超標排放,但程度不嚴重:廢水或廢氣主要污染因子超標少于1倍含1倍,或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規定的控制指標少于1倍含1倍,或排污單位廠界噪聲超標造成擾民問題;2.固體廢物不含危險廢物未按規定處理;3.被責令限期繳納排污費,但逾期未繳納;4.違反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或環保“三同時”制度;5.發生一般或較大環境污染事故事件;6.因環境問題被群眾投訴,經查證情況屬實,但沒有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紅牌
環保嚴管企業。出現下列行為之一的企業:1.污染物超標排放,程度嚴重:廢水或廢氣主要污染因子超標1倍以上,或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規定的控制指標1倍以上;2.危險廢物未按規定處理;3.虛報、瞞報、拒報污染物排放申報登記事項;4.阻撓、拒絕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現場監督檢查或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所屬的環境監測機構現場監測;5.私設暗管、擅自拆除或閑置污染防治設施;6.發生重大或特別重大環境污染事故事件;7.被暫扣或吊銷排污許可證。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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