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東鼓勵校外培訓領域采用先學后付收費模式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3-10-12





    近日,廣東省教育廳等五部門印發《廣東省鼓勵校外培訓領域采用先學后付收費模式實施方案(試行)》(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明確工作目標:通過五年左右的努力,全省各地采用先學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訓機構數量顯著增加,校外培訓從業人員風險意識普遍增強,校外培訓機構經營模式得到顯著改善,“爆雷”倒閉事件大大減少,人民群眾繳納校外培訓的資金安全得到切實保障。


      什么是先學后付收費模式?


      《方案》指出,校外培訓先學后付模式指的是校外培訓機構完全采用“先上課、后付費”的模式。從橫向上看,指的是校外培訓機構的所有課程、項目均采用了先學后付模式;從縱向上看,指的是某個培訓項目的全部時間段之內,始終堅持上課在前、繳費在后(包括按次、按周期、按學期等),由學生家長在上課之后按照約定的渠道直接向培訓機構支付培訓費用(劃撥資金)。凡是沒有同時滿足上述兩個要素的其他任何模式,均不屬于先學后付的收費模式,而是屬于預收費用模式。預收費模式必須嚴格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校外培訓預收費的要求進行資金監管。


      校外培訓機構自主確定唯一模式


      《方案》強調,校外培訓機構自主選擇采用先學后付或者預收費用兩種模式之一,但是只能選擇其中之一,不得同時采用或者混合采用兩種模式。且采用其中一種模式后,應當在一定時期內保持穩定。


      保障校外培訓機構合法權益


      《方案》明確,支持校外培訓機構采用“上一次課、給一次錢”的先學后付模式,支持校外培訓機構從部分培訓項目探索嘗試后再逐步推廣到全部培訓項目,支持校外培訓機構從一個教學點試點成功后推廣到所有教學點。支持完全采用先學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訓機構與學員自主簽訂合同,對于機構完成履約、按時保質提供培訓服務后無法收取的錢款進行追償,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采用先學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訓機構按照機構自主申報、縣(市、區)審核公布的步驟實施。各縣(市、區)對采用先學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訓機構名單實行不定期抽查,經公眾舉報或者審批機關檢查發現不符合先學后付條件的,予以提醒并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先學后付確認資格,后續嚴格執行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資金監管要求。


      轉自:南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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