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東已開通個人養老金賬戶逾600萬戶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3-12-13





      推動個人養老金擴面提質增效 滿足人民多層次養老保障需求


      個人養老金制度是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隨著中國社會城鎮化、人口老齡化、就業方式多樣化加快發展,建立多層次、多支柱的養老保險體系的重要性逐漸凸顯。


      2022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標志著個人養老金制度在我國正式落地。在人口老齡化挑戰加劇、三支柱養老保障體系發展不充分不平衡的背景下,個人養老金承載著壯大第三支柱個人商業養老的厚重期待。


      自個人養老金制度在36個先行城市(地區)正式實施以來,廣東打出政策組合拳,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我省養老保險第三支柱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廣東省個人養老金制度政策宣講與推動行動工作方案》,推動個人養老金擴面提質增效,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養老保障需求。據統計,廣東先行地區(省直、廣州、深圳)已開通個人養老金賬戶逾600萬戶。


      什么是個人養老金,有啥好處?


      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愿參加、市場化運營


      目前,我國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包括三個方面。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以及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


      三個支柱中,第一支柱是基本,也是主體,發揮著“保基本、兜底線”功能。第二、三支柱都是補充養老保險,是對第一支柱的有益補充。


      個人養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愿參加、市場化運營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去年11月4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等5部門聯合發布《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標志著社會關注已久的個人養老金制度進入落地實施階段。


      《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對個人養老金參加流程、資金賬戶管理、機構與產品管理、信息披露、監督管理等方面做出具體規定。具體而言,個人養老金政策呈現3個特點:


      ——政府政策支持。按照《實施辦法》,個人養老金每年繳費上限為1.2萬元,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人社部、財政部未來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養老保險體系發展情況等因素適時調整繳費上限。


      值得注意的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個人養老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提出,對個人養老金實施遞延納稅優惠政策。對繳費者按每年1.2萬元的限額予以稅前扣除,投資收益暫不征稅,領取收入的實際稅負降為3%。


      個稅優惠將引導和鼓勵人們參與申辦個人養老金,增強自我保障意識。特別是領取收入的實際稅負由原來的7.5%降為3%,國家用“真金白銀”提高了群眾的受惠程度。


      ——個人自愿參加。《實施辦法》提出,個人養老金的參加人應當是在中國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這意味著,這些參保居民都可以自愿申辦個人養老金,且不受就業形態、地域、戶籍限制。


      根據《實施辦法》,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參加人的個人繳費全部歸集到個人資金賬戶,完全積累。達到領取個人養老金年齡等條件后,可以自己決定是按月還是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轉入本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自由支配使用。


      ——市場化運營。《實施辦法》提出,參加人自主選擇購買符合規定的金融產品。個人養老金產品應當具備運作安全、成熟穩定、標的規范、側重長期保值等基本特征。個人養老金產品銷售機構要以“銷售適當性”為原則,不得主動向參加人推介超出其風險承受能力的個人養老金產品。


      為何發展養老保險“第三支柱”?


      老年生活更有品質更有保障


      1991年,國務院下發《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提出建立起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制度,實行國家、企業、個人三方共同負擔。


      數十年來,中國不斷創新體制機制,逐步完善多層次、多支柱的養老保險體系。


      養老保險第三支柱,有利于應對人口老齡化,構建功能更加完備的養老保險體系。推動養老保險第三支柱高質量發展能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養老保障需求,使退休人員在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基礎上再增加一份積累,進一步提高退休待遇水平,讓老年生活更有保障、更有質量。


      那么目前,個人養老金制度試點以來情況如何?據悉,自去年11月個人養老金制度在36個先行城市(地區)正式實施以來,個人養老金參加人數持續增加。個人養老金制度的落地進一步推動中國居民養老意識發展。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數據顯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國36個先行城市(地區)開立個人養老金賬戶人數達4030萬人。富達基金聯合中信銀行和華夏基金近日發布的2023年《中國居民養老財富管理發展報告》顯示,個人養老金制度啟動實施一年來,中國居民對于個人養老金制度以及養老財富規劃的認識有所提升,近七成(68%)受訪者表示對個人養老金制度有所了解,已經有養老財富規劃的人群占比相較上年也上升了5個百分點。


      記者注意到,個人養老金“貨架”上的產品也在不斷擴容,進一步滿足參與人差異化養老投資需求。《實施辦法》明確,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市民自主選擇購買符合規定的儲蓄存款、理財產品、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截至今年10月底,個人養老金產品合計739只,含465款存款產品、162只基金產品、93款保險產品、19款理財產品。據業內人士透露,目前各類金融產品運作安全、成熟穩定、標的規范、側重長期保值,同時在風險收益方面具有顯著差異,可滿足不同風險偏好人群養老投資需求。


      廣東試點成效如何?


      建立“線上+線下”“人工+智能”立體化服務體系


      去年11月25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36個個人養老金先行城市(地區)名單,先行城市(地區)所在地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


      制度實施后,廣東省人社、財政、稅務、地方金融監管、中央駐粵金融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通力協作,21家可辦理個人養老金業務的銀行快速反應,大力開展宣傳,持續優化經辦服務,建立“線上+線下”“人工+智能”的立體化服務體系,扎實推動個人養老金制度在兩個先行城市廣州(含省直)和深圳落地見效。


      今年9月,廣東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我省養老保險第三支柱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從政策環境、金融產品、金融服務、數據共享、風險防控等方面提出12條具體措施,促進我省養老保險第三支柱高質量發展,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養老保障需求。


      《若干措施》主要圍繞進一步促進廣東省養老保險第三支柱高質量發展目標,提出四個方面的措施要求。首先是全力推進個人養老金制度全面實施。《若干措施》提出強化個人養老金政策及金融產品宣傳,以點帶面促進個人養老金參保擴面。同時,對各地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各項工作提出具體要求,為推動全面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營造良好環境。


      其次,《若干措施》要求建立個人養老金數據共享和信息互聯互通機制。建立數據共享和信息溝通機制,暢通地方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金融監管部門、金融機構等溝通渠道。


      《若干措施》還提出,強化金融對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的支持力度,支持更多金融機構爭取個人養老金運營資格,豐富第三支柱金融產品供給,提升金融服務能力。鼓勵各地在事權范圍內積極探索推動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發展的金融創新舉措,為廣大企業及其職工提供更多選擇,不斷提高職工養老保障水平。


      此外,《若干措施》還明確建立健全養老保險第三支柱風險防控機制,督促金融機構建立健全養老金融投資者教育制度,壓實養老金融投資者教育工作主體責任,避免只談收益不談風險、選擇性告知等導致參保人知情權受損。對人民群眾反映投訴的開戶、金融產品及風險提示等問題,依法采取監管措施。


      組建服務團隊,打造服務陣地


      廣東逾600萬戶市民開通個人養老金賬戶


      壯大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已成為社會關注的重要議題。對廣東而言,人口老齡化趨勢逐漸加深,人民群眾的養老需求日益增長。


      為推動第三支柱高質量發展,廣東省人社廳牽頭制定《廣東省個人養老金制度政策宣講與推動行動工作方案》,將組建一百支專業服務團隊、舉辦一千場政策宣講、開展一千場志愿服務、走進一千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開設一千個服務和咨詢專窗、打造一萬個服務宣傳陣地。


      今年以來,廣東省積極開展“進企業、進機關、進園區”宣講活動,送政策、送服務上門,讓單位和群眾“零距離”了解個人養老金政策,全面提升政策知曉率。


      集中力量線上線下宣講個人養老金制度的重要意義、政策內容、政策優惠。并現場演示如何開戶與繳費、如何查詢及咨詢等內容,讓群眾在充分了解好的政策基礎上積極參與,不斷擴大政策知曉度。面對面、點對點的服務,得到單位一致好評。


      宣介會上,各部門、機構圍繞推動個人養老金高質量發展,真正發揮個人養老金制度在推動共同富裕、提升養老質量、健全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促進金融和資本市場穩定發展等方面開展交流。


      業內專家介紹,個人養老金是適應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養老保障需求的必然要求。并算了一筆賬:


      陳先生全年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個人年度綜合收入減去專項附加扣除等)10萬元,適用稅率為10%,陳先生若選擇繳納1.2萬元個人養老金,那么他就可以減1200元(12000元×10%=1200元)的稅,而且收入越高減稅越多。


      該專家表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大力發展個人養老金制度,能夠適應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給人民群眾多一項養老儲備的選擇,讓老年生活更有保障、更有質量,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促進共同富裕。


      數據顯示,我國人口老齡化呈現出數量多、速度快、差異大、任務重等形勢和特點。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顯示廣東省常住人口中,65歲及以上人口為1081.30萬人,占8.58%。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凈增377萬人,增長53.61%,年平均增長4.39%;占常住人口比重提高1.83個百分點。


      “個人養老金作為對個人儲備養老資金的制度性安排,有利于引導人們及早謀劃和為未來老年生活做更加充足的儲備。”該專家表示。


      記者注意到,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更具有風險可控性和可持續性,已成為世界主要經濟體的普遍做法。大力發展個人養老金制度,有利于從制度層面補齊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短板。


      據統計,截至2023年10月底,廣東省先行地區(省直、廣州、深圳)已開通個人養老金賬戶逾600萬戶。


      “接下來,廣東將全力推動個人養老金擴面提質增效。”廣東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廣東將進一步促進養老保險第三支柱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在精準宣傳、數據共享、強化服務、優化流程等方面持續發力,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養老保障需求。


      個人養老金焦點問答


      焦點一:哪些人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


      答:個人養老金的參加人應當是在中國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


      焦點二:如何參加個人養老金?


      答:個人養老金采取個人賬戶模式,以個人賬戶為載體,實賬積累,體現個人權益歸屬。賬戶以兩個形式出現,分別是個人養老金賬戶和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


      個人養老金賬戶用于登記和管理個人身份信息,并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關聯,記錄個人養老金繳費、投資、領取、抵扣和繳納個人所得稅等信息,是參加人參加個人養老金、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基礎。


      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作為特殊專用資金賬戶,與個人養老金賬戶綁定,為參加人提供資金繳存、繳費額度登記、個人養老金產品投資、個人養老金支付、個人所得稅稅款支付、資金與相關權益信息查詢等服務。


      這兩個賬戶都是唯一的,且互相對應。其中,通過商業銀行渠道,可以一次性開立這兩個賬戶。兩個賬戶開立后,參加人就可以向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繳費、購買個人養老金產品了。


      焦點三: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里的錢怎么用?個人養老金跟銀行存款有什么區別?


      答: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里的資金,可以自主選擇購買符合規定的儲蓄存款、理財產品、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個人養老金產品。


      與一般金融產品相比,個人養老金產品具備運作安全、成熟穩定、標的規范、側重長期保值四個屬性,從而更好保障退休人員的生活。


      個人養老金產品由金融監管部門確定,并通過個人養老金信息管理服務平臺和金融行業平臺向社會公布。個人養老金資金應購買在個人養老金信息管理服務平臺以及金融行業平臺共同發布的個人養老金產品。


      焦點四:個人養老金如何領取?


      答: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封閉運行,參加人在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境)定居,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時,可領取個人養老金。


      領取方式由自己決定,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個人養老金。鼓勵參加人長期領取個人養老金。


      參加人向商業銀行提出領取個人養老金時,商業銀行會向個人養老金信息管理服務平臺核驗參加人的領取資格。對于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會根據個人選擇的領取方式和額度,把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內的資金轉入到參加人的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由參加人自主支配。


      值得注意的是,參加人身故的,其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內的資產可以繼承。參加人出國(境)定居、身故等原因社會保障卡被注銷的,商業銀行將參加人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內的資金轉至其本人或者繼承人指定的資金賬戶。


      焦點五:個人養老金業務由誰負責監管?


      答:參與金融機構包括經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確定開辦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業務的商業銀行,以及經金融監管部門確定的個人養老金產品發行機構和銷售機構。


      個人養老金業務監管與金融監管并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根據職責對個人養老金的賬戶設置、繳費額度、領取條件、稅收優惠等制定具體政策并進行運行監管;稅務部門依法對個人養老金實施稅收征管;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依規對參與個人養老金運行金融機構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管。(作者:周聰、粵仁宣)


      轉自: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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