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深圳要“限電”了。
經過2月14日至3月15日的意見征詢期,深圳市交警局昨日正式發布《關于在我市部分道路限制電動自行車行駛的通告》。
限制電動自行車行駛被通稱為“限電”,時間自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每日0時至24時,4月1日至15日是宣傳教育緩沖期。屆時,深圳限行區域只允許45306輛特殊行業電動車行駛。限行區域主要是城市快速干道、城市主干道和城市干道,總長約457公里,占全市道路(不含高速公路)總長的8.05%。
在維持限行時間不變的基礎上,限行道路增加了深圳灣口岸片區道路;結合公開征求的意見情況和深圳市實際,深圳電信的裝維、搶修以及電梯維修業等被納入特殊行業管理。
通告稱,特殊行業的電動自行車若違規達到一定數量和程度,駕駛人和駕駛單位也將會受到處罰。
來源: 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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