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廣東人均GDP已跨越1萬美元,創新驅動發展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核心戰略和經濟結構調整的總抓手。然而,廣東創新資源投入、創新能力水平的地域差距也非常明顯。創新要素高度集中于珠三角地區,如珠三角工業企業R&D人員、經費投入占全省比重都高達九成以上,粵東西北地區創新投入嚴重不足。創新能力的區域差距懸殊,珠三角專利授權量占全省比重接近九成,粵東西北地區創新水平明顯滯后。
廣東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必須充分挖掘和調動不同區域的創新發展動能,包括創新水平相對較低的粵東西北地區。事實上,粵東西北地區也培育出了一批扎根本土的大企業、特色產業集群,這些企業和產業集群具有較強的創新動力和創新能力。同時,信息化時代創新的空間網絡變得更加扁平,欠發達地區在交通區位明顯改善后,在創新驅動發展方面也將面臨更多的跨越式發展機遇。因此,在廣東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施過程中,必須充分重視粵東西北地區的潛能,推動其創新驅動發展。尤其是在制度設計和政策制定時,必須避免過度側重珠三角地區,而忽視粵東西北地區在創新驅動發展中的可能性和合理空間,否則,就會形成不利于粵東西北地區實現創新驅動發展的制度性路徑鎖定。
加大對欠發達地區重大項目的支持。過于依賴產業梯度轉移來促進粵東西北地區發展,容易導致欠發達地區陷入技術和價值鏈的低端鎖定,形成技術依賴,難以形成自主跨越式的發展,與珠三角地區的發展差距也難以縮小。因此,應加大力度促進粵東西北地區培育和引進重大項目,如先進裝備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等,通過重大項目的發展帶動區域產業的技術水平和創新能力,逐步打破傳統技術和產業的低端鎖定。
探討構建差異化的創新考核評價標準。粵東西北地區的創新層次和水平與珠三角地區有著明顯區別。“一刀切”式的考核評價標準,不僅大大限制了創新優惠政策對欠發達地區的覆蓋面,更嚴重制約了企業的積極性。因此,創新資金扶持的篩選標準以及績效考核評價標準,都必須與珠三角區別對待,適度降低粵東西北地區的標準,以提高創新扶持資金在欠發達地區的覆蓋范圍,激發創新主體企業參與各類扶持政策和資金申報的積極性。
建立適度增長的資金投入機制。粵東西北地區存在較大的R&D經費投入空間,且其投入亦能獲得較好的創新績效。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過程中,要改變目前創新投入過度集中于珠三角地區的現狀,適度加大對粵東西北地區的R&D投入,以改善其創新基礎、提升創新能力。避免因政策路徑依賴導致粵東西北地區的創新投入不足,而人為束縛其創新潛力和需求,進而制約經濟的轉型升級和持續增長。
探索創新驅動發展的幫扶機制。鼓勵珠三角地區基于特色優勢產業或產業鏈上下游關系開展對口幫扶,幫助粵東西北地區實現創新驅動發展。通過設立政策性引導基金,鼓勵大學、科研機構與粵東西北地區骨干龍頭企業、特色產業或園區之間開展產學研合作。鼓勵珠三角公共技術平臺、科技服務平臺到粵東西北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并給予適當補貼。鼓勵珠三角與粵東西北地區科研機構聯合申報科技計劃項目,將跨地科技合作列為優先資助類型。
創新有利于吸引人才的配套政策。積極探索有利于吸引、留住人才的各種配套政策和措施。加大教育培訓和人力資本投入力度,適度提高引進關鍵亟需技術人才的扶持補貼標準,逐步引導科技人才向粵東西北地區流動。積極探索從省級層面實施高層次人才的公共服務捆綁供給模式,允許流入粵東西北地區的科技人才在發達地區城市享受包括醫療和教育在內的高等級公共服務和社會福利,切實解決科技人才流向粵東西北地區的后顧之憂。(作者系廣東省社會科學院宏觀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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