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政府印發《珠三角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實施方案(2016年~2020年)》(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提出,珠三角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以下簡稱珠三角自創區)作為廣東省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核心區,要著力打造國際一流的創新創業中心,建設開放創新先行區、轉型升級引領區和創新創業生態區,輻射帶動全省創新發展,使之成為全省創新發展的強大引擎。
根據《方案》,珠三角自創區在建設中要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在全面創新改革試驗中先行先試,突出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培育創新型企業、形成區域創新格局和強化創新政策保障等,著力完善開放型區域創新體系,建設重大平臺體系、自主研發體系、孵化育成體系、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網絡體系,支撐引領珠三角產業轉型升級。
《方案》提出,珠三角自創區要科學規劃各區域功能定位和發展重點,形成深圳、廣州為龍頭,珠三角其他7個地市為支撐的“1+1+7”珠三角國家自創區建設格局。
《方案》明確,要大力發展海洋經濟,加快培育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端海洋服務業。其中,深圳要積極培育海洋經濟、航空航天等產業。珠海要加快建設智能制造、海洋工程裝備等5個省級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佛山要壯大發展高端臨海產業,優化提升海洋傳統產業。東莞要前瞻布局可見光通信技術、海洋工程裝備等新興產業。中山要提升海洋空間資源開發利用水平,打造高端臨海產業群、游艇產業集聚區。
在增強制造業核心競爭力方面,《方案》提出,珠三角自創區要大力發展智能制造裝備、海洋工程裝備等產業。廣州大力發展高端船舶與海洋工程、航空與衛星應用等先進制造業。珠海要重點發展以海洋油氣為代表的海洋礦產資源開發裝備和大型臨港工程裝備,加快建設大型深水海洋工程裝備制造基地和特種船舶生產基地。
同時,《方案》提出,要創新組織方式,在珠三角各市選擇確定2個~3個特色產業作為發展重點,大力扶持綠色光源、海洋經濟等具有廣東特色的省級創新型產業集群建設。(記者吳穎 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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