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莞使用光伏發電單個項目最高補助200萬


    時間:2015-08-07





      7月30日,東莞市政府新聞辦、市發展和改革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對外發布《關于組織申報東莞市分布式光伏發電資金補助項目的通知》。按照該通知,2016年底前,東莞將設立專項資金補助總容量為62兆瓦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值得關注的是,除了企業項目,個人在自有住宅區域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同樣也可申請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達200萬元。

      “全市補助的總容量為62兆瓦,按申請時間先到先得,超過部分將不予補助。目前全市仍有55兆瓦的補助容量可申請,廣大企業和市民都可以繼續加快申報。”市發改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分布式光伏發電占全市發電總量的比例還很小,政府希望通過專項補助推動這一綠色能源在東莞的普及使用。補助方案出來后,市發改局已經收到部分申報項目,其中不乏一些個人住宅項目。

      “某個人部分目前申報的容量約有2兆瓦,按照每一萬平方米可以裝機1兆瓦、每戶家庭平均面積為100平方米計算,目前全市至少有接近200戶家庭已經在使用分布式光伏發電。”上述負責人說。

      據了解,分布式光伏發電特指采用光伏組件,將太陽能直接轉換為電能的分布式發電系統。它是一種新型的、具有廣闊發展前景的發電和能源綜合利用方式。

      補助對象


      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范城市創建期間),在東莞市發改局備案的,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并網發電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補助要求

      按照申報程序,項目實施前,企業投資須向市發改局申請備案,居民家庭利用自有住宅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可直接向供電局申報登記。項目建設完畢經供電部門驗收并網后,項目申請單位向市發改局提出補助申請。項目審核后,由東莞市財政局將補助項目資金直接撥付有關單位自然人。

      補助標準

      ●對使用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各類型建筑和構筑物業主,按裝機容量25萬元/兆瓦進行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不超過200萬元。

      ●對機關事業單位、工業、學校、醫院、居民社區等非自有住宅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各類投資者,按實際發電量補助0.1元/千瓦時,連續5年進行補助。

      ●對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區域內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自然人投資者,按實際發電量補助0.3元/千瓦時,連續5年進行補助,不住時間自項目實現并網發電的次月算起。

    來源:中電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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