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編辦、省工商局、省商務廳(省自貿辦)、省法制辦四部門日前聯合印發《關于印發〈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方案〉和〈廣東省復制推廣“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具體做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試點方案》和《工作方案》明確,至2018年12月21日試點期限內,通過試點改革,探索實現砍掉一批行政許可等事項、形成一批事中事后監管成果、推出一批可復制推廣的經驗做法、提出一批深化改革的建議等“四個一批”目標,進一步破解企業“辦照容易辦證難”“準入不準營”等突出問題,釋放企業創新創業活力,加快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
根據2017年9月國務院印發《關于在更大范圍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對廣東等10個自貿試驗區和各地有條件的國際級功能區復制推廣上海市“證照分離”改革有關做法的部署要求,廣東在上海市的基礎上形成了廣東自貿試驗區“證照分離”改革基礎事項目錄138項,明確通過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制、優化準營管理等4種方式,對行政許可等事項進行分類改革,在三個片區統一實施。138項以外不涉及修改法律和行政法規、國務院文件的事項,各片區可結合實際自行確定是否納入改革范疇。
“證照分離”改革給企業帶來實實在在的便利。原來在該區辦理餐飲類《食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要先備齊材料才能提出申請,從申請到領證一般要10天左右;改革后,申請人只要先行提交3份核心關鍵材料,對照法定經營條件和標準完成自查,承諾達到相關條件要求即可當場辦結,憑《告知承諾書》即可開業,其他材料則允許在7天內補齊。
廣東探索“證照分離”改革亮點紛呈,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一是改革范圍更廣。除國家授權的行政許可事項106項外,結合廣東省實際,增加了32項廣東省權限范圍內的自主改革事項,涉及礦產資源、交通運輸、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多方面。通過大力推進標準化管理和網上辦理,明晰受理條件、申請材料、審批程序、辦理時限,并簡化優化服務方式,推廣并聯審批、證照聯辦,提高審批透明度、便捷度和可預期性。
二是改革方式有所創新。在總結上海經驗基礎上,創新提出“優化準營管理”改革方式,在優化服務,提高審批的透明度和可預期性的同時,強化市場監管,加強風險防范。
三是更強調事中事后監管。對所有行政許可分類改革事項,方案都要求實施部門要逐項明確事中事后監管措施,細化監管標準,制訂監管文件,落實監管責任。
四是更注重發揮信息化作用。通過進一步完善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政府統一數據平臺,探索實現部門間企業基礎信息和相關信用信息共享、業務協同。(張光建 岳商宗)
轉自:國際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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