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廣東省住建廳了解到,《廣東省低碳生態城市建設專項規劃編制指引》以下簡稱碳規指引等已印發給廣東各地市,指引全省各市構建“碳規”體系。廣東省發改委也在《關于規范編制新區和重大區域發展平臺各專項規劃意見的通知》中規定,新區要編制基礎設施規劃、產業規劃和低碳生態規劃。
據5月26日消息,《碳規指引》從生態建設目標、低碳生態指標體系、生態安全格局、產業低碳化、低碳能源、綠色交通、綠色市政、綠色建筑、綠色示范城區、碳核算等方面做出了詳細的指導。
在目標與責任的確定方面,《碳規指引》創造性地提出了低碳生態指標體系,以及碳核算的概念。《碳規指引》明確,從生態、空間、交通、市政、碳匯等方面建立全市和各區縣的低碳生態建設指標體系,明確各指標的定義和計算方式,進行合理賦值,并區分強制性指標和引導性指標。此外,將總體目標分解到各區縣,便于考核與落實。
在備受關注的產業發展上,《碳規指引》提出在上層規劃確定的城市產業發展目錄和產業園空間布局方案的基礎上,制定城市產業低碳化發展的策略和措施,以低碳技術為核心支撐低碳產業的升級。
其中,重點制定15類產業的發展目錄,包括現代金融、科技文化、現代物流、信息服務、創意產業、休閑旅游、服務外包、會展及總部經濟等現代服務業發展目錄,以及電子信息、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節能環保等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目錄。
據《碳規指引》規劃,到2020年,廣東省各市低碳生態發展水平應在現狀基礎上有顯著提升,單位GDP能耗及下降比例、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及下降比例、環境質量綜合指數等達到全國領先水平,建成一定規模的綠色生態示范項目和城區,有力推動新型城鎮化的發展。
來源:中國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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