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廣東省政府辦公廳正式公布《廣東省新型城鎮化“2511”試點方案》,將選擇2個地級市、5個縣區、10個建制鎮作為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并選擇10類項目作為新型城鎮化專項試點。
據南方日報4月17日報道,綜合試點圍繞破解農業轉移人口融入城市難、城鎮土地利用粗放低效、“城市病”多發、城鎮空間結構不合理、城鎮化資金保障不到位等問題,選取試點地級市2個,其中珠三角和粵東西北地區各1個;試點縣市、區5個,其中從珠三角選擇2個、從粵東西北選擇3個;試點鎮10個,其中從珠三角選擇4個、從粵東西北選擇6個。每個地級市的試點縣市、區、試點鎮原則上不得超過1個。
來源:中國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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