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利用外資提質增量,日前,省政府印發《廣東省進一步做好穩外資工作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措施》聚焦回應外商核心關切,從4個方面提出了12條措施,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記者從廣東省商務廳處獲悉,廣東今年以來實際使用外資821.9億元,其中六七月較前五個月已呈現明顯回穩態勢。穩外資“12條”的出臺,有望全力穩住外資基本盤,增強外資對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
鼓勵外商投資新能源汽車
為進一步擴大開放,《措施》提出,落實擴大外資市場準入政策。全面實施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鼓勵外商投資新能源汽車領域,放寬商用車制造外資股比限制。支持中外合資乘用車企業的外方按規定轉讓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
在加快金融服務業開放進程方面,《措施》支持外資企業開展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業務。其中,支持境外機構投資者通過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參與投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企業(基金)。探索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開展本外幣合一的跨境資金池業務試點。
在創新投資促進方式方面,《措施》指出,將廣東省領導聯系跨國公司直通車機制適用范疇擴大到在粵有重大投資項目或意向的跨國公司構建粵港澳大灣區聯合推介和招商機制。
重大項目最高獎勵1億元
為強化重大外資項目支持保障,廣東將落實好省財政對重大外資項目的資金支持,對符合條件的年實際外資金額(不含外方股東貸款)超過5000萬美元的新項目、超過3000萬美元的增資項目等按不低于2%的比例予以獎勵,最高獎勵1億元。
廣東還將支持外資總部型企業發展。《措施》提出,完善在廣東設立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具有總部功能的機構的認定標準,對省級財政年度貢獻首次超過1億元的外資總部型企業,省財政按其當年對省級財政貢獻量的3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獎勵1億元。
支持外企出口產品轉內銷
《措施》指出,要營造支持外資企業穩定發展的良好環境。其中,加快制定《廣東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進一步提高外籍人才來粵工作便利度,支持在深圳等地試點放寬對急需緊缺的創新創業和專業技能人才停居留限制。
為支持外資企業應對疫情穩定發展,《措施》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企業申請無抵押、優惠利率貸款。通過設備獎勵等方式支持外資制造業企業開展技術改造。支持外資企業適銷對路的出口產品轉內銷,加強內銷渠道建設、精準對接消費需求,強化內銷融資信貸扶持。保障內外資企業同等享受國家和省助企紓困相關政策。
轉自: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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