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東莞1月16日電 廣東東莞市政府16日公布了60條項目投資建設審批體制改革措施,縮減項目投資的用地、規劃、環保等審批程序,提高行政審批效率。改革后,3億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資項目將由核準制改為備案制。為了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東莞經過10多個月的調研,制定了《東莞市項目投資建設審批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共公布了60條項目投資建設審批體制改革措施。
據東莞市常務副市長梁國英介紹,本次審批制度改革后,東莞社會投資項目從立項到驗收審批所需要的實際時間將從以前的18個月縮減到7個多月,等于東莞所有的項目審批都能夠達到過去“綠色通道”的行政效率。
作為外商投資眾多的城市,在本次行政審批改革中,東莞對外商投資項目核準手續進行簡化,除了需要國家核準的項目外,其余鼓勵類、允許類的總投資3億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資項目由核準制改為備案制,只需要按職能和權限向相關部門進行備案。
據東莞市府辦副主任鄧濤透露,為了吸引外商投資,東莞正積極爭取,試行將外商投資企業合同章程審批改為備案管理。這項政策目前只有上海自貿區能夠實現,東莞希望能夠爭取成為第一個試點的地級市。
梁國英表示,到2015年,東莞企業投資審批事項將減壓70%以上,項目辦理時限縮短50%以上,投資審批和備案事項網上辦理率將超過90%。
東莞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常務副會長黃日榮表示,此次改革給外商投資帶來很大信心,在當前企業經營困難時候,東莞這些政策讓企業切實感受到政府優化投資環境的決心。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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