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提高上市公司質量行動計劃,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通過“上市一批、提升一批、紓困一批、重組一批”,在完善上市公司生態環境、優化上市資源配置、壓降上市公司存量風險、控制增量風險等方面取得扎實成效,不斷提升上市公司整體質量,為推動廣東資本市場穩定健康運行、促進廣東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的支撐。
完善協調機制,強化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工作合力至關重要。《通知》指出,要建立健全跨部門的促進上市公司規范發展協作機制,統籌協調推進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和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工作。
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要立足增量優化,大力推動優質企業改制上市。《通知》明確,各地、各有關部門要以全面推進證券發行注冊制改革為契機,加大上市資源培育力度。完善上市獎勵扶持政策措施,降低企業改制上市成本。建立健全企業上市綜合服務平臺,重點加強對制造業單項冠軍、專精特新“小巨人”等企業,以及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企業的上市培育和輔導,及時幫助協調解決擬上市企業改制運行和申報上市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積極支持優質企業到主板、創業板、科創板發行A股上市,或通過新三板精選層掛牌培育后轉板上市,加強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高成長中小企業板”“科技創新專板”等板塊中小企業培育孵化,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通知》還提出,要促進提質增效,支持上市公司利用資本市場做優做強。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資本市場融資政策宣傳推廣,引導、支持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規范利用各類股債融資工具和分拆上市政策,擴大直接融資,推進重點項目投資,充分發揮上市公司在培育發展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穩鏈”“強鏈”中的引領帶動作用。積極支持規范運作的上市公司實施產業化并購重組,引入境內外合格戰略投資者,實現低成本擴張和產業整合。制定國有企業資本運營三年行動計劃,推動、支持有實力的國有企業集團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依托上市平臺通過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吸收合并等方式實現整體上市。
深入推進股票質押風險防范化解工作
要防范化解風險,著力解決上市公司突出問題。《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堅持控制增量、化解存量,深入推進股票質押風險防范化解工作。督促金融證券機構嚴格執行場內外一致性監管標準,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引導推動紓困基金、國有資本、各類金融機構積極參與股票質押紓困,盡早將高風險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質押比例壓降至80%以下。
同時,加大上市公司債券違約風險排查化解力度,協調金融機構為面臨暫時流動性困難,但主業競爭性優勢突出、經營情況正常的上市公司提供必要的幫扶救助,鼓勵公司與投資者協商達成債券展期等安排,幫助公司度過困難期。推動支持績差高風險上市公司依法通過并購重組、破產重整等方式實現風險出清。落實依法監管、分類處置原則,扎實開展清欠解保工作,嚴厲查處限期未整改或新發生的資金占用、違規擔保問題,依法追究控股股東及相關責任主體的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丁玲)
轉自: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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