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浙江官方于杭州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浙江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下稱《條例》)于當日經浙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據悉,《條例》將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也系中國第一部以促進數字經濟發展為主題的地方性法規。
此次《條例》明確了數字經濟定義,并從數字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數據開放共享、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治理數字化等方面作出相關規定。
《條例》明確,數字經濟是指以數據資源為關鍵生產要素,以現代信息網絡為主要載體,以信息通信技術融合應用、全要素數字化轉型為重要推動力,促進效率提升和經濟結構優化的新經濟形態,這也是首次在法律制度層面對數字經濟作出的明確界定。
在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方面,《條例》規定在做好發展規劃、建設專項規劃的基礎上,規定新建、擴建建筑物應當按照標準配套建設移動通信基礎設施,與主體建筑物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時,針對通信基礎設施在一些老舊小區落地難的問題,規定老舊小區改造應當配套建設通信基礎設施。
針對公共數據共享開放程度不夠、數據質量不高等問題,《條例》明確行政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的數據,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納入公共數據管理的其他數據屬于公共數據,應當按照公共數據管理要求進行共享和開放。同時采集單位對所采集公共數據的準確性負責,并應當根據公共數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核實、更正數據。
《條例》還提出,應當加強科技創新平臺和大型科技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大型科學儀器開放共享,培育形成大中小微企業協同共生的數字經濟產業生態,支持企業創建數字經濟領域創新創業平臺;要求推廣工業互聯網、農業物聯網應用,建設數字文化創意產業試驗區,發展電子商務新業態新模式,完善各類園區數字基礎設施等,以推動數字產業化發展和產業數字化轉型。
在治理數字化方面,《條例》要求,加強“城市大腦”和智慧城市建設,促進現代信息技術在鄉村治理中的應用,加快數字教育、智慧醫療健康、智慧養老體系建設。同時,針對老年人數字鴻溝問題,《條例》要求按照優化傳統服務與創新數字服務并行的原則保障老年人等群體基本服務需求,改善服務體驗。
此外,為激勵和保障數字經濟發展,《條例》將實踐中行之有效的扶持政策和激勵措施予以固化提升,規定應通過設立產業投資基金、財政資金支持等方式加大數字經濟發展支持力度;規定政府應加強產業鏈協同創新統籌協調,引導支持高校、企業等協同攻關數字經濟領域關鍵共性技術,通過開設數字經濟專業、課程以及共建實習實訓基地等方式培養數字經濟人才。
轉自:中國新聞網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