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發布《關于落實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存貸掛鉤”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6月10日起,海南省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行“存貸掛鉤”管理機制,保持住房公積金資金規模總體穩定,讓更多繳存職工享受到低息貸款優惠政策。
“存貸掛鉤”管理機制主要是落實國家相關部門提出的有“職工實際貸款額度需考慮其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繳存余額(以下簡稱繳存余額),且不應高于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繳存余額的一定倍數”的有關要求。《通知》顯示,在實際貸款額度計算方面,我省要求在規定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成數、還款能力和最高貸款額度范圍內,以繳存職工的繳存余額、繳存年限、月繳存額核定其實際貸款額度,即計算為:∑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貸款額度=〔繳存余額×1.8倍+繳存年限×(0.60÷月均繳存額)或(固定值4)〕×貸款類型系數。
據介紹,該機制的設計思路按照“存貸結合、先存后貸、互助互濟”原則,結合我省近3年已發放的公積金貸款中“借款人平均繳存6.3年后申請公積金貸款、申請年齡峰值在30歲左右達到頂峰”的情況,分類建立不同水平繳存群體貸滿最高限額的起步年限,以繳存職工的繳存余額、繳存年限、月繳存額為設計指標,既保證對于按照實際收入正常繳存、具有一定購房及還款能力的繳存職工家庭影響不大,又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低繳存高貸款的“蹭貸”行為和突擊高繳存投機套貸行為,支持和引導繳存職工合理進行住房消費。(記者 孫慧)
轉自: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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