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6+1”計劃體系、合理配置重大項目單項資助額度、規范項目立項流程、持續推進項目經費使用“包干制”改革試點工作……近日,湖南省科技廳印發《湖南省科技創新計劃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充分釋放創新潛能。
在“科技創新計劃體系布局”方面,《方案》明確通過撤、并、整合,設置“6+1”計劃體系,其中6大計劃為重大科技攻關計劃、重點研發計劃、自然科學基金、創新平臺計劃、創新人才計劃、創新生態建設計劃;1類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為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
在“科技資源配置”方面,合理配置重大項目單項資助額度,其中重大科技攻關項目一般每項不超過1000萬元(納入省政府“一事一議”事項除外);加大項目經費后補助力度,對企業牽頭實施的研發項目以后補助為主,對省級創新平臺按一定周期進行績效評價,評價優秀的給予后補助支持;探索資金因素分配方式,下放區域創新能力提升專題組織實施權限至各市州。
在“組織管理機制”方面,構建頂層設計為主的重大科技攻關計劃凝練機制;推動部分重大科技攻關項目實行“揭榜掛帥”機制;建立科學指南、公正評審、陽光立項的管理模式;每年第四季度之前完成次年度申報指南發布并進行評審工作,次年第二季度完成資金下達;推進廳屬事業單位向項目管理專業機構轉變,提升專業機構服務水平。
在“‘放管服’改革”方面,持續推進對省自科基金、創新人才等項目經費使用“包干制”改革試點工作;建立以創新質量和貢獻為導向的項目結題驗收績效分類評價體系;進一步整合精簡各類報表和材料,為科研人員松綁賦能。(記者 王銘俊)
轉自:湖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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