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日前印發《關于我區2023年度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繼續實行階段性代理購電優惠政策的通知》,延長相關電價優惠政策。此舉在當前煤價依然高位運行、燃煤發電上網電價頂格上浮的背景下,對最大限度降低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用能成本,助力企業渡過難關,將起到重要作用。
2022年,為幫助全區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緩解疫情影響,減輕用電負擔,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出臺了階段性代理購電優惠政策,對未直接參與市場交易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電價維持原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水平。實施該項優惠政策以來,減輕相關企業用戶用電成本約9000萬元,惠及41.78萬戶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根據《關于我區2023年度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繼續實行階段性代理購電優惠政策的通知》,我區將延續執行上述電價優惠政策。將電網企業保障收購的電量作為購電來源,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購電價格統一鎖定至基準價。對未直接參與市場交易并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的10千伏以下用戶,按原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水平,執行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為更好引導用戶削峰填谷、改善電力供需狀況,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優化峰谷分時電價機制的通知》。與此前分時電價機制相比,本次政策調整有兩個重要變化:一是峰谷時段劃分變化明顯。將鐵合金、碳化硅、煤炭開采、水泥制造四個行業執行的時段劃分擴大到全部工商業用電(含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用戶)和農業生產用電范圍。將更多用戶的白天時段調整為電價谷段,有利于新能源消納,促進新式儲能大力發展。二是工商業用戶市場化執行方式更加靈活,峰谷價差進一步拉大。對解決我區電力系統供需緊平衡、早晚高峰電力負荷缺口等問題發揮積極作用。(記者 楊曉秋)
轉自: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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