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煤炭行業平穩運行的實施意見》,共提出十六條意見,旨在進一步促進煤炭行業平穩運行。
遏制煤炭產量無序增長
根據《意見》,吉林省將通過加快小煤礦退出、提高準入門檻、加強煤炭產能監管等措施遏制煤炭產量無序增長。
《意見》指出,一是重點關閉9萬噸/年及以下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二是加快關閉9萬噸/年及以下煤與瓦斯突出等災害嚴重的煤礦。三是堅決關閉發生較大及以上責任事故的9萬噸/年及以下的煤礦。四是關閉超層越界拒不退回和資源枯竭的煤礦。五是關閉拒不執行停產指令仍然組織生產的煤礦。六是關閉經停產整頓后仍不能實現正規開采和安全質量標準化不達標的煤礦。
在提高準入門檻方面,一律停止核準新建60萬噸/年以下的煤礦;一律停止核準新建90萬噸/年以下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現有煤與瓦斯突出、沖擊地壓等災害嚴重的生產礦井,相關部門和單位不準擴大產能。
在加強煤炭產能監管方面,對煤炭企業存在“三超”作業的,按重大隱患要求企業進行停產整頓。
減輕煤炭企業負擔
《意見》指出,要對重點產煤市(州)、縣(市、區)煤炭行業收費情況進行集中清理,堅決取締各種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行為,切實減輕煤炭企業負擔。做好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各級財稅部門要加快推進前期調研和準備工作,待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辦法公布實施后,立即貫徹執行。
根據《意見》,吉林省將著力提升煤炭企業生產經營水平。吉林省將引導煤炭企業加強市場供需分析,優化生產布局,科學確定采掘關系;引導煤炭企業利用好國家對生產礦井補充勘探政策,摸清老礦區外圍資源儲量,延長礦井服務年限;引導煤炭企業加強內部精細化管理,壓縮非生產性支出,增加企業效益等。
《意見》要求,進一步規范兼并重組后煤炭企業管理,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加快完成清產核資、資本注入,依法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做到統一領導,統一財務管理,統一銷售,對弄虛作假的兼并重組企業,一律實施關閉;支持吉煤集團對所屬資源枯竭、資不抵債、扭虧無望的煤礦實施破產關閉;加快推進吉煤集團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工作;指導吉煤集團進行產業和產品結構調整。主管部門將根據不同時期的責任、目標,及時調整完善對吉煤集團的考核機制。(記者付義書報道)
來源:中國煤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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