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蕪湖市出臺《蕪湖市促進夜間經濟發展若干政策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加快推進該市夜間經濟發展,促進夜間消費市場繁榮,提升夜間消費便利程度,營造高品質夜間營商消費環境,推動夜間經濟健康有序發展。
蕪湖市商務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規定》,該市將從多個方面全面促進夜間經濟發展。其中,對獲得夜間經濟示范街區、示范門店的,授牌并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2萬元。
鼓勵開展夜間餐飲消費活動,各地美食城、美食夜市廣場、美食一條街等美食街區,開展美食節、餐飲嘉年華、啤酒節、小龍蝦節等夜間餐飲主題消費活動,在商務部門備案并經認定且經營活動連續達到3天以上(含3天),給予活動舉辦方一次性補助3萬元。鼓勵餐飲休閑企業24小時經營,對限額以上連鎖餐飲企業每新增一家24小時經營門店且營業一年以上的,給予2萬元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累計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
鼓勵商超、商業綜合體延時經營,對22:00至次日8:00延時經營產生的電費,低谷時段年用電量超過100萬千瓦時的商業用戶,經申請核實可給予不超過低谷時段20%的電費補助,單個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在鼓勵發展夜間旅游方面,對旅行社年度內組織旅游團隊在本市域內住宿、游覽收費景點游客數累計達到規定標準的,給予旅行社每人5元、10元不等獎勵,單個旅行社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
鼓勵開設夜讀空間,對開設24小時非國有書店、24小時非國有圖書館(未納入城市書房體系,且提供24小時人工服務),持續經營一年以上的給予每年10萬元補助。
轉自:消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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