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啟動首批創新型產業集群試點工作


    時間:2014-10-10





    為貫徹落實《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計劃》,培育壯大科技型中小企業,促進高新技術產業集群化、協同化、創新化發展,河北省將開展首批創新型產業集群試點工作。

      試點工作申報條件為:依托省級以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國家火炬計劃特色產業基地、省級高新技術區域特色產業基地等開展集群試點工作;有較為明確和集中的地理邊界;制定了詳細的試點建設方案,且科學性、前瞻性、可實施性較強;集群所在地市人民政府(原則上為設區市政府、定州、辛集市政府)制定了促進集群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建立了政府引導下的集群產業鏈協同機制,設立了明確的集群管理機構;集群主導產業市場前景廣闊,特色優勢突出,經濟規模較大,創新能力和競爭力較強,市場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較高,在細分領域處于國內或省內領先地位,主導產業對培育和帶動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作用顯著;集群產業鏈生產企業、研發和服務機構相對集聚,圍繞產業鏈條,基本實現了科技資源和各類生產要素的優化、合理配置。骨干企業應為高新技術企業,擁有核心知識產權的品牌產品,主持或參與了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制定。科技型中小企業與骨干企業分工明確,形成了生產配套或協作關系;擁有與集群產業鏈相關聯的研發設計、創業孵化、技術交易、投融資和知識產權等服務機構,以及科研院所和教育培訓等機構,其功能、能力符合集群產業的戰略發展需求。

      符合上述條件的集群管理機構,可通過所在地科技局或省級以上高新區、國家級經開區管委會向所在市政府提出申請,由市政府向省科技廳推薦。省科技廳將組織專家對申報對象進行評審和實地考察。通過評審的,確定為河北省創新型產業集群試點,試點期為三年。

      為扶持和激勵創新型產業集群快速發展,河北省將在高新技術產業倍增計劃中專項支持集群建設,在京津冀科技合作、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科技型中小企業及科技小巨人企業培育、科技孵化體系建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技術培訓及服務等方面給予重點扶持,并擇優推薦申報國家級創新型產業集群試點。(魏雙林)

    來源:中國工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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