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發布中小學學生餐營養指南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4-02-23





      日前,河北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結合河北省飲食習慣,研究制定《河北省中小學學生餐營養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指導學校食堂或校外學生餐供餐單位為學生提供符合其生長發育的均衡膳食,保證各年齡段學生的正常生長發育需求,改善河北省中小學生的營養狀況。


      青少年處于生長發育關鍵時期,合理膳食、均衡營養是中小學生智力和體格正常發育乃至一生健康的物質保障。河北省衛生健康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指南》貫徹落實教育部等有關部門的相關政策要求,適用于為中小學生供餐的學校食堂或校外學生餐供餐單位,規定了6—17歲中小學學生餐的各項營養要求。


      在食品安全新鮮方面,《指南》規定,供餐單位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并嚴格按照核準的經營項目進行經營。學生餐菜肴應當保證食材新鮮,不得采購和使用亞硝酸鹽(包括亞硝酸鈉、亞硝酸鉀)、含鋁食品添加劑;不得制售冷葷類食品、生食類食品(新鮮水果除外)、裱花蛋糕、現榨果蔬汁等;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鮮黃花菜、野生蘑菇、發芽土豆等高風險食品;不得使用沒有完整標識的散裝食品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禁止使用的食品。


      在合理配餐方面,學生餐一日三餐應提供谷薯類、新鮮蔬菜水果類、魚禽肉蛋類、奶及大豆類等4類食物中的3類及以上,尤其是早餐,應保證食物種類多樣。推薦平均每天攝入12種以上食物,若按照一日三餐分配食物品種數,早餐至少攝入3—5種,中餐攝入4—6種,晚餐4—5種,還可以輔以加餐1—2種。每周的學生餐食物種類應不少于25種。學生餐應清淡,每人每天烹調油用量不超過30克;控制食鹽攝入,包括醬油和其他食物的食鹽在內,提供的食鹽不超過每人每天5克;人均每日添加糖攝入量不高于25克。


      《指南》要求,學校應提前一周將學生餐帶量食譜向全校師生和家長公示,并廣泛征求師生和家長的意見。校內不得設置超市(小賣部)等食品經營場所。(崔叢叢)


      轉自:中國食品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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