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政府出臺了《湖北省民營經濟發展促進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維護民營經濟組織合法權益,支持民營經濟組織創業創新,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該辦法將于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辦法》從市場準入、金融支持、創新發展、要素獲取、權益保護等方面,逐一提出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著眼解決湖北民營經濟發展的短板。
《辦法》提出,鼓勵民營經濟組織開展數字化共性技術研發,參與數據中心、工業互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應用創新,建立數字經濟產業聯盟,推動產業聯盟進行全要素、全產業鏈、全價值鏈的連接,通過信息、技術、產能、訂單共享,實現跨地域、跨行業資源的精準配置與高效對接。民營經濟組織對其合法處理數據形成的數據產品和服務,可以依法交易,合同另有約定或者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此外,湖北還將引導民營經濟組織向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發展,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因地制宜聚焦主業加快轉型升級,提升民營經濟組織在細分市場領域的競爭力。引導平臺經濟向開放、創新、賦能方向發展,補齊發展短板弱項,支持平臺企業在創造就業、拓展消費、國際競爭中做強做優,推動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
轉自:中國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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