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省級化肥淡季商業儲備貼息資金管理工作,近日,省財政廳修訂并印發了《遼寧省省級化肥淡季商業儲備貼息資金管理辦法》。
據介紹,省級化肥淡季商業儲備貼息資金是指省本級財政預算安排,用于支持建立省級化肥淡季商業儲備制度的專項資金。專項資金安排及項目組織實施由省財政廳、省供銷社及承儲企業按照工作職責分工落實。
省級化肥淡季商業儲備年度儲備時間為每年8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間,選擇連續6個月,承儲企業的淡儲庫點應按照農業經濟區域、耕地面積、化肥施用量和農作物品種結構合理配置儲備化肥資源,儲備庫應設在糧食主產區且交通便利的地區。承儲企業所需資金,可向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遼寧省分行等金融機構申請貸款支持。省財政對承儲企業給予貼息補助,包干使用。在編制年度預算時,省供銷社根據我省承儲任務、儲備化肥市值、倉儲成本等測算貼息資金額度,向省財政廳提出資金申請。省財政根據省供銷社申請審核確定年度貼息資金,并按程序將資金撥付至省供銷社。(記者 唐佳麗)
轉自:遼寧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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