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出臺辦法推動增加養老服務設施供給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4-04-25





      我們身邊的養老設施將繼續增加。


      不久前,《浙江省推進存量資源改建養老服務設施操作辦法(試行)》出臺,將從5月10日起施行。


      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加速,社會對養老服務設施的需求越來越旺盛。盡可能為廣大老年人提供充足的養老設施和場所,一直以來都是養老工作的一項重點和難點。


      把閑置的存量資源用起來,顯然是一個既經濟又高效的好辦法。制定出臺《操作辦法》,目的就是提供一個“說明書”,通過明確清晰、切實可行的操作指引,為全省閑置的存量資源改建養老服務設施提供標準化、規范化的操作指南。


      哪些存量設施能夠被改造?它們可以被改造成什么樣的養老服務設施?


      養老是家事也是國事


      人口老齡化是當下社會發展的一大趨勢。浙江的人口老齡化趨勢也日漸凸顯。2023年,全省60歲及以上的人口為1424萬,占總人口的21.5%,比重比上年上升1.3個百分點。根據測算,從2023年起,全省平均每年凈增老年人70萬左右,到2025年戶籍老年人口總數有可能接近1500萬,占比28%;到2027年將接近1650萬,占比30%左右。


      面對老齡化的不斷加速,增加養老服務設施已刻不容緩。對于正在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浙江來說,老年人是否老有所養、老有所安,也體現著“共同富裕”的成色。


      2021年出臺的《浙江省養老服務發展“十四五”規劃》,主要目標中就提到:養老服務設施相對均衡覆蓋,老年人不分戶籍享受養老服務設施。在這份規劃文件明確的主要任務中,“完善養老服務設施”更是位列第一部分“推進養老服務體系轉型升級”中的第一段。


      去年初省政府出臺的《關于加快建設基本養老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中專門強調,嚴格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標準,分區分級規劃設置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詳細規劃確定的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未履行法定修改程序不得隨意改變土地用途。


      《實施意見》還提到,支持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所屬培訓療養機構轉型為普惠型養老服務設施。這樣的轉型,正是推進存量資源改建養老服務設施的一種嘗試。


      把閑置資源用起來


      把存量資源改建成養老服務設施,還有一個現實的考量:用地難。


      在城市建設中,每一寸土地都有其功能規劃,可以說是寸土寸金。雖然隨著形勢和需求的變化,土地及其上的設施功能會發生改變,但和快速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相比,還是有不小的差距。


      一些已有的養老設施,雖然地處養老需求旺盛的城區,卻由于用地限制,沒法擴建或者改造,遠遠滿足不了群眾需求。而新建養老服務設施,卻因為條件所限,不得不建在位置偏僻、交通不便的郊區,存在利用率、使用率偏低等問題。


      因此,把閑置資源用起來,無疑是一個破局之法。浙江此次出臺的《操作辦法》中明確,可以用于提供養老服務的閑置資源主要包括存量的工商業、學校、基層衛生院等,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閑置用房,以及條件適宜的其他存量資源等三類。


      這幾類場所,一般都處在交通相對便利的城區或者人口聚居區,附近往往有不少建成多年的居住區,養老設施匱乏的問題也相對突出。把這些閑置資源改建了,附近老年人可以就近就便地獲得養老服務。


      這些閑置資源中,有的商業、辦公、社區用房,本身結構和消防要求都符合養老設施標準,改建不涉及對存量設施的新建、擴建。按照《操作辦法》,可以暫時不改變規劃性質和土地權屬,操作起來相對方便。


      還有一些存量工業、倉儲用房和閑置校舍等,想要改成養老設施,必須大改大建乃至調整土地規劃。這就需要以納入城市更新的方式來進行推進。


      相比新建設施,對存量閑置資源的改建提升,總歸是更加經濟實惠的。


      去年底,中央政治局會議在部署2024年經濟工作時就強調,要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切實保障民生。這不單單是對今年民生工作的定調,也是根據現實條件作出的合理應對。


      在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歷程中,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更是從一開始就強調的重要原則。這意味著在提供公共服務的過程中,必須綜合考慮人口、實際需求和財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在優化存量上下功夫,著力盤活閑置資源、閑置資產,正是這一方面的集中體現。


      因此,把“政策工具箱”里的“工具”用足用好,是推動各項公共服務更加可及可感的關鍵。就好比此次出臺的《操作辦法》,在規劃保障上,一方面提出扎實開展城市更新規劃編制工作,將養老設施改建作為重點內容納入城市更新規劃實施方案;另一方面要求積極穩妥推動規劃調整,在改建養老設施過程中可依法適當增加容積率、建筑規模等;在資金保障上,更是明確要強化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財政保障、城市更新專項資金和各類財政金融工具等資金的使用。


      當越來越多“沉睡的資產”被激活,浙江推動養老服務設施擴大供給的步伐會更加堅定,也會更加具有溫度。(記者 陸樂)


      轉自: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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