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為夏令營研學游、郵輪、環島旅游公路運營項目提供獎勵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4-06-20





      6月17日,據海南發布消息,隨著暑期到來,各類夏令營、研學游及郵輪休閑度假活動逐漸升溫。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制定了《海南省關于精品夏令營研學游獎勵實施細則》《海南省關于郵輪旅游獎勵實施細則》《海南省關于環島旅游公路交通運營項目獎勵實施細則》等,對相關旅游企業進行獎補。


      根據《海南省關于精品夏令營研學游獎勵實施細則》規定,對主辦單位在海南省境內接待省外在讀幼兒園、中小學生及大中專學生(含應屆畢業生)游客入省研學旅游,時間為6月至8月,省內停留3天2晚(含)以上,進入研學基地不少于3個,團組達到500人次以上,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達到1000人次以上,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達到3000人次以上,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申報獎補資金先到先得,如當年申報獎補資金超過500萬,則順延至下年度。


      根據《海南省關于郵輪旅游獎勵實施細則》規定,面向境內外郵輪公司(或包船企業)、旅行社和船舶代理公司提供獎勵,以郵輪旅游執行航次、運營天數、接待入境人次為標準,實行階梯獎勵。其中,對郵輪公司(或包船方)獎勵總額不超過2200萬元,實施的獎勵標準分為航次獎勵、天數獎勵。航次獎勵以海南港口為訪問港的,每個航次獎勵20萬元;以海南港口為母港的,第一梯次每航次獎勵5萬元,第二梯次每航次獎勵10萬元,第三梯次每航次獎勵15萬元。天數獎勵僅適用于母港郵輪,不適用于訪問港郵輪,第一梯次每天獎勵3萬元,第二梯次每天獎勵5萬元,第三梯次每天獎勵8萬元。


      根據《海南省關于環島旅游公路交通運營項目獎勵實施細則》,獎勵的支持范圍是符合海南自貿港文體旅商展發展需求,滿足文體旅商展聯動發展方向,有效運營環島旅游公路交通項目的市場主體。全年累計服務游客總數不低于2萬人次,且島外游客比例超過30%,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全年累計服務游客總數不低于3萬人次,且島外游客比例超過40%,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


      轉自: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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