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匯總數據顯示:2024年,全省發放創業擔保貸款10.75億元,激發相關創業項目用工需求,成功實現就業1萬余人。
2024年,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4個部門聯合印發《海南省創業擔保貸款管理辦法》,對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作出明確規定: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最高可達3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可達3年。對符合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合伙創業的,可根據合伙創業人數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過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上限;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最高可達40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
我省還全方位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倡導“不見面”審批,其中海口市采取“5310”模式,即5分鐘申請、3分鐘審批、出具擔保函后1天放款、零紙質材料;創建一批“創業擔保貸款+信用村(社區)”項目,為信用村、社區內的創業人員免除反擔保;持續完善創業擔保貸款線上申請系統,對辦理條件實行一次性告知和“一站式”服務。隨著系列舉措的有效實施,以創業帶動就業的效應日益顯現。(記者 易宗平)
轉自: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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