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海南省進一步促進文體旅商展聯動擴大消費若干措施》解讀會上傳出利好消息,為支持大型演唱會、音樂節,新修訂的《若干措施》規定,售票總人數達到一定規模時,將給予300萬元一次性獎勵。為持續推動海南國際旅游消費中心建設,進一步擴大消費,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海南省財政廳、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海南省商務廳日前發布關于修訂《海南省進一步促進文體旅商展聯動擴大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優化、新增一系列舉措助推文旅體產業發展。
在當日舉行的政策解讀會上,海南省財政廳副廳長周正介紹修訂后《若干舉措》的主要能容,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廳長陳鐵軍、海南省商務廳副廳長朱丹就政策修訂的意義及亮點進行解讀。
據介紹,新修訂的《若干措施》優化了12條舉措,新增4條舉措。新增的4條舉措包括支持旅游演藝、“影視+旅游”影視精品創作、開發長游程線路產品及引進市場化大型會議活動、開展淡季旅游景區引流活動等。
在優化措施中,項目消費補貼是新修訂政策的主要變化。其中,大型演唱會和音樂節、高流量文博藝術大展、有影響力的體育賽事活動、精品夏令營和研學游等活動支持政策,將根據人次進行一次性獎勵。特別對郵輪旅游行業獎勵額度比例大幅度提升,對入境旅游人數在海南省主要客源地中排名前三的接待旅行社獎勵金提高,同時對入境游的人次也有獎勵,旅游經營主體將有機會獲得雙重獎勵。
經營主體申報門檻降低,申報程序簡潔,獎勵提速。陳鐵軍在解讀政策時表示,下一步將重點扶持弘揚和傳承歷史文化、革命文化、海洋文化、民俗文化的演出項目,在獎勵金兌付方面將加快速度。
該措施自2月28日印發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經濟日報記者 王偉)
轉自:經濟日報客戶端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