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科技廳正式發布新修訂后的《湖北省創新型產業集群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旨在進一步優化政策供給,推動創新型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目前,湖北省共有國家級創新型產業集群16家,總數位列全國第三、中部第一,涵蓋電子信息、航空航天、汽車、節能環保、紡織、新材料、生物醫藥、智能制造裝備等多個產業領域。省級創新型產業集群32家,聚焦于汽車制造、高端裝備制造、電子信息、大健康、現代化工、新能源、高端紙基材料、低碳冶金、硒產業等9個行業產業。2024年,32家省級創新型產業集群共實現營業收入逾13706億元、凈利潤691.51億元,集聚企業7655家,其中高新技術企業2401家,各類創新平臺979個,以點帶面、梯度培育、局部循環、整體躍升的集群發展體系加速形成。
為適應創新型產業集群培育建設和管理發展的新要求,此次新修訂的《辦法》,對創新型產業集群建設管理的職責分工、申報條件、認定程序、建設管理、績效評價等方面做出了明確規定。新《辦法》的出臺,將進一步規范和引導創新型產業集群的發展。通過明確的政策導向,集聚更多科創主體和創新資源,提升創新型產業集群的創新能力和競爭力,推動產業向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邁進。同時,《辦法》中明確提出,要堅持實施績效評價和動態管理機制,激勵全省創新型產業集群不斷提升發展質量,形成良性競爭的發展格局。
下一步,湖北省科技廳將持續推進創新型產業集群的培育建設工作,加強政策支持和指導服務,助力湖北在創新驅動發展的道路上邁出更加堅實的步伐,為建設科技強省、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能。
轉自: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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