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山東省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公室、山東省能源局聯合印發《山東省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標志著《關于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 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在山東正式落地。
《方案》按要求分類施策。對存量項目,以每千瓦時0.3949元(含稅)燃煤基準價兜底,確保改革對存量項目收益不造成較大影響。對增量新能源項目,通過價格競爭方式確定機制電價與單個項目機制電量,引導新能源企業充分競爭,降低全社會用能成本。
此外,為落實機制電量"不重復獲得綠證收益",《方案》明確綠電交易電量的綠證收益,按當月綠電合同電量、扣除機制電量的剩余電量以及電力用戶用電量三者取小的原則確定,避免綠色環境價值虛增,影響市場公平與機制效用。
山東是東部沿海地區新能源裝機規模率先破億的省份。截至2025年4月,省內可再生能源裝機1.25億千瓦,占比超過51%。其中,光伏裝機8514萬千瓦,居全國第一;風電裝機2669萬千瓦,居全國第五。
山東是改革前全國僅有的兩個允許現貨市場出現負價的省份之一。2025年"五一"假期期間,省內負荷低迷疊加日間新能源大發,實時與日前市場分別出現46小時與50小時的負電價。面對愈演愈烈的負電價爭議以及可能因負電價增加機制差價結算費用的壓力,山東敢于正視負電價背后供過于求的真正問題,堅持通過市場化方式提高系統消納率。改革保留了負電價,激勵用戶主動改變用電習慣削峰填谷,從"按需用電"轉為"按價用電"。同時,負的價格下限,足以抵消省內新能源電量送至全國任一省份的輸配電價與網損費用,甚至從山東返送至西北地區,仍具備經濟性。
轉自:中國能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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