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發布新辦法 優化完善緊缺人才個稅優惠政策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5-08-22





      8月19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發布《海南自由貿易港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高端緊缺人才清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對2022年發布的舊辦法進行優化和完善。記者獲悉,新辦法共十三條,自2025年1月1日起執行。當天,海南省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通氣會,詳細解讀新辦法出臺背景和主要內容。


      個人所得稅15%優惠政策是海南自貿港核心政策之一。自2020年6月以來,海南結合實際推動實施并優化完善這一核心政策,并與其他優惠政策形成合力,吸引“人流”“物流”“資金流”向海南集聚。


      海南省委深改辦(自貿港工委辦)副主任廖增梁表示,個人所得稅15%優惠政策的有效實施,對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產生了積極影響和作用:一方面,有效吸引了一批企業和人才來瓊發展布局,截至2024年12月底,海南自貿港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已累計享惠3.9萬人次,在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效應帶動下,海南累計吸引各類人才超過93萬人;另一方面,有力促進了海南產業結構優化,從全省重點發展行業看,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為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等海南鼓勵發展的高端化、綠色化產業持續賦能。


      2025年1月,財政部、稅務總局印發《關于延續實施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將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高端緊缺人才實行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的優惠政策,延續實施至2027年12月31日。為與延續政策相銜接,結合以往政策執行中存在的部分享惠條件有待優化等問題,省財政廳會同相關部門立足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新階段,研究擬訂了新辦法。


      海南省財政廳副廳長周正表示,相較于舊辦法,新辦法聚焦享惠條件和風險防控兩大關鍵環節進行優化完善,一方面嚴格貫徹中央相關規定,堅決防控空殼公司套享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進一步明確企業實質性運營要求和風險防控措施,體現我省嚴格管理、引導產業集聚的政策導向;另一方面從海南省市場規模小、企業從業人員需經常離島展業的實際出發,明確規定將合理的離島出差、休假、學習培訓天數計入在海南自貿港居住天數,穩定經營主體預期,助力海南自貿港高質量發展。


      周正介紹說,從調整內容來看,新辦法的優化主要體現在三方面:一是優化“累計居住滿183天”核算方法。新辦法將合理的離島出差、休假、學習培訓天數納入居住天數統計范疇,同時明確“在海南自貿港實際居住不得少于90天”。二是優化特定行業覆蓋范圍。為精準服務海南重點產業發展,新辦法將舊辦法中“航空、航運、海洋油氣勘探”這一享受優惠的特定行業范圍,優化為“航空航天、航運、海洋油氣勘探”。三是強化風險防控與全流程監管。為防范政策風險,新辦法明確要求享受優惠政策的人才所屬企業、單位必須在海南實質性運營,且業務發展與享惠情況相匹配。(記者 王文博 吳茂輝)


      轉自: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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